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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铁岭首例食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宣判
    时间:2021-09-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9月24日,全市首例食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宣判,法院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停止侵害、承担惩罚性赔偿金53175元、在市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发表道歉声明。

        2017年9月至2018年10月期间,被告夏某某非法销售“三无”保健品,销售金额为17725元。经检测,夏某某销售的“三无”保健品中均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西地那非成分。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之前,该案被告已经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受到了刑罚处罚,但是被告的非法销售行为,同时侵害到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对于消费者造成的损害并未得到保护和救济。

        2021年8月27日,铁岭市检察院依法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庭审中,围绕争议焦点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展开法庭辩论。

        与传统诉讼相比,公益诉讼最鲜明的特征是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与违法侵权行为并无直接利害关系,起诉出发点,在于维护公共利益、法律尊严、公平正义。

        “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铁岭市检察院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守护美好生活,积极构筑司法保护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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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铁岭首例食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宣判

      2024-04-12

        9月24日,全市首例食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宣判,法院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停止侵害、承担惩罚性赔偿金53175元、在市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发表道歉声明。

        2017年9月至2018年10月期间,被告夏某某非法销售“三无”保健品,销售金额为17725元。经检测,夏某某销售的“三无”保健品中均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西地那非成分。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之前,该案被告已经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受到了刑罚处罚,但是被告的非法销售行为,同时侵害到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对于消费者造成的损害并未得到保护和救济。

        2021年8月27日,铁岭市检察院依法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庭审中,围绕争议焦点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展开法庭辩论。

        与传统诉讼相比,公益诉讼最鲜明的特征是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与违法侵权行为并无直接利害关系,起诉出发点,在于维护公共利益、法律尊严、公平正义。

        “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铁岭市检察院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守护美好生活,积极构筑司法保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