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专题培训。会上,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元作培训动员讲话。
李元检察长就此次培训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要认真学习领会陈求发书记的批示精神和市委的落实意见,进一步明确公益诉讼工作的目标方向。
陈求发书记的批示为我们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对于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开展好公益诉讼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全市两级院要结合省院和市委的工作要求和落实意见迅速学习传达陈求发书记批示精神,以学习研讨、下发文件等形式,尽快把批示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基层院和每一名干警,切实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使命,并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进一步扎实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方案,为铁岭市检察机关在新形势下履行好公益诉讼职能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主动性,按照市委的工作要求,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二要把握公益核心,全力做好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按照陈求发书记的批示精神和省院、市委的要求部署,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把重点放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横向协动,上下联动,全院“一盘棋”,充分发挥分管领导的谋划力和职能部门的执行力,破解办案难题和阻力,全力以赴推进我市公益诉讼工作开展。要充分发挥市院的协调指挥作用,在线索发现、调查取证、庭审应对等方面尽快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同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提高案件质量、规范办案流程,防控案件风险。对相关地区、相关案件,要“重点抓,抓重点”,从立案开始逐案进行分析、研判和指导,争取办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
三要积极主动作为,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主动争取党委人大的领导和监督,迅速与人民法院、相关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传达陈求发书记批示精神。以批示精神为指引,进一步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共同促进公益诉讼工作顺利推进。要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送、咨询协助等方面建立和落实相关联系机制,实现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
四要加强宣传,注意做好公益诉讼宣传引导工作。
充分利用检察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集中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保护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集中宣传高检院和省委、省院以及市委的工作意见和要求,集中宣传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职责任务和措施办法,引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公益诉讼工作,广泛凝聚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的共识和合力。
此次培训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学习了省委陈求发书记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批示和市委何焕秋书记的落实意见。培训会上,市检察院民行处负责人结合公益诉讼工作相关内容,从公益诉讼发展历程、试点阶段取得成效、受案范围、办案流程以及全市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授课辅导。
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1月15日,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专题培训。会上,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元作培训动员讲话。
李元检察长就此次培训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要认真学习领会陈求发书记的批示精神和市委的落实意见,进一步明确公益诉讼工作的目标方向。
陈求发书记的批示为我们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对于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开展好公益诉讼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全市两级院要结合省院和市委的工作要求和落实意见迅速学习传达陈求发书记批示精神,以学习研讨、下发文件等形式,尽快把批示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基层院和每一名干警,切实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使命,并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进一步扎实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方案,为铁岭市检察机关在新形势下履行好公益诉讼职能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主动性,按照市委的工作要求,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二要把握公益核心,全力做好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按照陈求发书记的批示精神和省院、市委的要求部署,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把重点放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横向协动,上下联动,全院“一盘棋”,充分发挥分管领导的谋划力和职能部门的执行力,破解办案难题和阻力,全力以赴推进我市公益诉讼工作开展。要充分发挥市院的协调指挥作用,在线索发现、调查取证、庭审应对等方面尽快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同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提高案件质量、规范办案流程,防控案件风险。对相关地区、相关案件,要“重点抓,抓重点”,从立案开始逐案进行分析、研判和指导,争取办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
三要积极主动作为,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主动争取党委人大的领导和监督,迅速与人民法院、相关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传达陈求发书记批示精神。以批示精神为指引,进一步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共同促进公益诉讼工作顺利推进。要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送、咨询协助等方面建立和落实相关联系机制,实现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
四要加强宣传,注意做好公益诉讼宣传引导工作。
充分利用检察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集中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保护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集中宣传高检院和省委、省院以及市委的工作意见和要求,集中宣传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职责任务和措施办法,引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公益诉讼工作,广泛凝聚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的共识和合力。
此次培训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学习了省委陈求发书记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批示和市委何焕秋书记的落实意见。培训会上,市检察院民行处负责人结合公益诉讼工作相关内容,从公益诉讼发展历程、试点阶段取得成效、受案范围、办案流程以及全市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授课辅导。
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