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学习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关于民行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同时,会议学习了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明确了今年的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人员要深入理解、认真贯彻张军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高检院和省院的工作部署安排,明确民行工作当前面临的任务,把握机遇,勇于担当,不断开创新时代我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