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立足检察职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宣传活动。这是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后“两高”共同出台的首个司法解释。《解释》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统一流程,体现了检察公益诉讼不同于普通民事、行政诉讼的特点和规律,突出强调了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特殊地位和重大责任,意义深刻,影响深远。
这次公益诉讼宣传活动,是由市院民行部门牵头,与银州区院共同开展的。两级院检察干警在人口密集的广场,以分发宣传单、宣传手册、知识解答、法律宣讲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了公益诉讼的案件类型、检察机关的诉讼身份和权利义务,扩大了公益诉讼职能的社会认知度,拓宽了公益诉讼的案源渠道。该活动共发出宣传单1000余份,宣传手册600余册,为百余人提供了法律知识解答,进一步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关系、关注、关心着每一个人,是立足更好地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利益。利国利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4月8日,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立足检察职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宣传活动。这是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后“两高”共同出台的首个司法解释。《解释》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统一流程,体现了检察公益诉讼不同于普通民事、行政诉讼的特点和规律,突出强调了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特殊地位和重大责任,意义深刻,影响深远。
这次公益诉讼宣传活动,是由市院民行部门牵头,与银州区院共同开展的。两级院检察干警在人口密集的广场,以分发宣传单、宣传手册、知识解答、法律宣讲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了公益诉讼的案件类型、检察机关的诉讼身份和权利义务,扩大了公益诉讼职能的社会认知度,拓宽了公益诉讼的案源渠道。该活动共发出宣传单1000余份,宣传手册600余册,为百余人提供了法律知识解答,进一步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关系、关注、关心着每一个人,是立足更好地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利益。利国利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