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国家安全教育学习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引导市院检察干警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树牢保密风险防范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国家安全的良好氛围,铁岭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以“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为主题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学习教育活动。
市检察院党组坚持带头学,作表率,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要论述和中央国安委全体会议精神纳入学习计划;各党支部坚持系统学、悟原理,组织检察干警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征文活动等。
在在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日,市检察院还积极开展国家安全普法宣传,通过在机关办公楼外悬挂横幅、利用大厅电子屏播放宣传语、进社区宣传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知识等形式,积极推进国家安全教育进机关、进社区工作,为平安铁岭建设积极贡献检察力量。2021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国家安全教育学习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引导市院检察干警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树牢保密风险防范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国家安全的良好氛围,铁岭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以“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为主题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学习教育活动。
市检察院党组坚持带头学,作表率,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要论述和中央国安委全体会议精神纳入学习计划;各党支部坚持系统学、悟原理,组织检察干警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征文活动等。
在在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日,市检察院还积极开展国家安全普法宣传,通过在机关办公楼外悬挂横幅、利用大厅电子屏播放宣传语、进社区宣传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知识等形式,积极推进国家安全教育进机关、进社区工作,为平安铁岭建设积极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