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无障碍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新闻
    检察新闻
    “两长护未”紧盯校园安全 “一号检察建议”再发力——铁岭检察机关联合教育局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活动
    时间:2020-12-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强化“一号检察建议”的督导落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铁岭检察机关联合铁岭教育局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活动,紧盯铁岭地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园安全问题,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见刚性、见实效。


    9月23日,铁岭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元、副检察长潘铁华,铁岭县检察院检察长赵宏伟,铁岭县教育局局长李文山及两级检察院部分干警组成检查组,到铁岭县莲花第二初级中学进行督导检查。


    11月9日,铁岭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元、铁岭市教育局副局长金凤杰及市检察院部分干警、市教育局部分干部组成检查组,到铁岭市实验学校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组到铁岭市第四高级中学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学校警卫室、实验室、学生宿舍及校园安全设施,着重了解校园安全体系与建设、实验室安全、校舍和特种设备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情况。围绕校园食品药品安全,深入学校食堂、厨房、校外超市、药店,查看学校餐具消毒、食堂从业人员体检信息、食药品来源渠道等情况。围绕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排查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隐患。通过座谈、查看资料等方式了解校方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开展学生法治教育、教职员工师德师风教育、安全教育宣传等工作情况。

    校园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全市两级院进行联合督导检查16次。针对部分学校关于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重视程度不够、实验室化学物品存放不达标、部分校舍年久失修、校园外商店出售香烟但未标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标志、学校周边道路未设置“学校”警示标志、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情况较差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校方均予认同并表示将积极整改。

    铁岭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作为“一号任务”,紧跟高检院、省院合拍共振,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锲而不舍紧盯校园安全问题,“没完没了”抓好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合力守护祖国未来和民族希望。


    您的位置:首页>检察新闻

    “两长护未”紧盯校园安全 “一号检察建议”再发力——铁岭检察机关联合教育局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活动

      2024-04-12

    为进一步强化“一号检察建议”的督导落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铁岭检察机关联合铁岭教育局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活动,紧盯铁岭地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园安全问题,确保“一号检察建议”见刚性、见实效。


    9月23日,铁岭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元、副检察长潘铁华,铁岭县检察院检察长赵宏伟,铁岭县教育局局长李文山及两级检察院部分干警组成检查组,到铁岭县莲花第二初级中学进行督导检查。


    11月9日,铁岭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元、铁岭市教育局副局长金凤杰及市检察院部分干警、市教育局部分干部组成检查组,到铁岭市实验学校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组到铁岭市第四高级中学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学校警卫室、实验室、学生宿舍及校园安全设施,着重了解校园安全体系与建设、实验室安全、校舍和特种设备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情况。围绕校园食品药品安全,深入学校食堂、厨房、校外超市、药店,查看学校餐具消毒、食堂从业人员体检信息、食药品来源渠道等情况。围绕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排查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隐患。通过座谈、查看资料等方式了解校方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开展学生法治教育、教职员工师德师风教育、安全教育宣传等工作情况。

    校园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全市两级院进行联合督导检查16次。针对部分学校关于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重视程度不够、实验室化学物品存放不达标、部分校舍年久失修、校园外商店出售香烟但未标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标志、学校周边道路未设置“学校”警示标志、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情况较差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校方均予认同并表示将积极整改。

    铁岭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作为“一号任务”,紧跟高检院、省院合拍共振,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锲而不舍紧盯校园安全问题,“没完没了”抓好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合力守护祖国未来和民族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