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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满铁岭 “益”路护航】同向发力 有序有效保护军人地位和合法权益
    时间:2024-11-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和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与依法行政密切衔接,10月24日,铁岭市检察院与铁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切实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共同目的,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紧紧围绕党、国家和军队的中心工作聚焦发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保障,全面、深入、高效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共同促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意见》明确,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及时通报线索的受理、移送、处理等工作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工作,共同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建立经常性、多元化和多层次的交流沟通机制,确保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及时发现、流转和处理。进行线索移送反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履职中发现损害军人地位和权益的公益诉讼线索,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及时将案件办理结果反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意见》强调,对影响重大、案情复杂疑难的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案件,检察机关可介入案件的调查、认定等环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检察机关调查收集证据。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可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作需要,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对突发群体性、极端性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案件,相关部门应立即响应、协调处置,检察机关应及时跟进,积极配合开展相应工作,督促妥善处理问题。

    下一步,铁岭检察机关将以该《意见》落实为契机,以依法依规为导向,加强沟通协调,凝聚各方智慧,形成整体合力,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新时代强军事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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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满铁岭 “益”路护航】同向发力 有序有效保护军人地位和合法权益

      2024-11-0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和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与依法行政密切衔接,10月24日,铁岭市检察院与铁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切实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共同目的,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紧紧围绕党、国家和军队的中心工作聚焦发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保障,全面、深入、高效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共同促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意见》明确,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及时通报线索的受理、移送、处理等工作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工作,共同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建立经常性、多元化和多层次的交流沟通机制,确保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及时发现、流转和处理。进行线索移送反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履职中发现损害军人地位和权益的公益诉讼线索,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及时将案件办理结果反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意见》强调,对影响重大、案情复杂疑难的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案件,检察机关可介入案件的调查、认定等环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检察机关调查收集证据。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可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作需要,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对突发群体性、极端性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案件,相关部门应立即响应、协调处置,检察机关应及时跟进,积极配合开展相应工作,督促妥善处理问题。

    下一步,铁岭检察机关将以该《意见》落实为契机,以依法依规为导向,加强沟通协调,凝聚各方智慧,形成整体合力,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新时代强军事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