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8日在铁岭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李 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服务发展保障民生
坚决维护市场秩序。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危害税收征管等犯罪232人、起诉447人;批准逮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3人、起诉30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查处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68人,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700余次,有力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切实保障民生民利。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54人,起诉235人。严厉打击群众身边的“蝇贪”,查处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涉农惠民、扶贫等领域职务犯罪226人,确保国家相关政策真正惠及于民。认真做好扶贫帮困工作,协调资金384万元,帮助贫困村铺路、建设烟草种植基地、翻新敬老院、村部及文化广场,进一步密切了同群众的联系。
二、积极参与平安铁岭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5091人,起诉8938人。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611人,起诉659人;批准逮捕抢夺、盗窃、诈骗犯罪1572人,起诉2161人;批准逮捕毒品犯罪328人,起诉394人,有力维护了我市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大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扎实开展举报宣传周、综治宣传月等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知法守法氛围。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符合轻缓刑事政策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387人、不起诉783人。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门机构,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模式,对涉罪轻微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80人、不起诉30人。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感化。部署实施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受教育学生超过3万人。
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维稳工作。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构建来信、来访、电话、网络、视频“五位一体”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坚持检察长接待、领导包案、联合接访、律师参与接访化解等制度,依法审查、办理和答复控告申诉举报案件3100余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市检察院及昌图县院、银州区院的信访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三、坚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立案侦查40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1亿元。其中,大案279人、县处级以上要案13人,占立案总数的71.9%。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孙兆学(副部级)、卢涛(正厅级)、姜林(正厅级)、尹亮(正厅级)等大要案的侦办和起诉工作,得到了中纪委、高检院的充分肯定。集中力量查办了昌图县原副县长张福顺、开原市人大原副主任赵伟君、铁岭市一建公司原董事长张立魁、铁岭市卫生职业学院原院长李玉峰等一批大案要案,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依法惩治渎职侵权犯罪。立案侦查152人,其中,重特大案件90人、要案7人,占立案总数的63.8%。第一时间介入“2·24”重大交通事故、中储粮开原直属库陈粮顶新等事件,立案侦查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11件19人。严肃查办了铁岭市国资委原主任杨立志滥用职权等典型案件,促进了依法行政。
扎实推进职务犯罪预防。落实预防年度报告制度,认真剖析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发案特点和趋势,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和参考。广泛开展“五进”活动,将法制宣传教育送到机关、党校、村屯和社区,主动邀请各界人士参观铁岭、昌图两个县院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共举办“法制大讲堂”、“精准扶贫廉洁为民基层行”等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200余次,受教育人数超过5万人,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3件,撤案16件,依法追加逮捕100人,追加起诉223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91件。其中,监督立案和追捕追诉的案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358人。
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对95%以上的公诉案件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对量刑畸轻畸重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提请抗诉63件,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02件,对225件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积极促成当事人服判息诉,切实维护司法的公正和权威。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审查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733人次。依法纠正脱漏管罪犯212人。对捕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98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认真落实纠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连续十四年保持“零超押”。积极配合法院等有关部门,扎实做好特赦、财产刑执行等专项检察工作。我市8个派驻检察室均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化检察室。
五、完善检察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效能和公信力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力推进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和人财物省级统管四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全市共遴选出234名员额检察官,占政法专项编制的35.9%。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强化对三类人员的分类管理,改革后一线办案力量增加20%以上。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检察官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
稳步推进其他检察改革。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对关键性定案证据全面调查核实,坚决排除非法证据。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会签文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凝聚工作合力。截至目前,共排查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8件,立案1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切实发挥了检察机关在公益保护中的职能作用。
积极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全市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拥护、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认真配合纪委等部门做好职能划转、人员转隶、案件线索移交等工作,确保队伍稳定,改革平稳顺利。
六、大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根基。大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意识形态领域建设,两级院先后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读书征文、演讲比赛、革命传统教育等活动180余次,引导广大检察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强化素质能力建设。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实训活动,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27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优质案件。18名同志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和人才库成员。320篇理论研讨文章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狠抓“两个责任”落实。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紧盯司法办案薄弱环节和“八小时之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落实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等制度,推动各项工作上下联动、均衡发展。实施科技强检战略,深入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全市两级院统一业务办案系统、涉密网络分级保护、电子卷宗制作等系统陆续投入使用,检察工作信息化和科技应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七、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监督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对市委决策部署坚决贯彻执行。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决议、决定真正落到实处。认真办理人大、政协交办的事项和案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加强同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络,编印《爱莲说》专刊通报工作,邀请视察、征求意见实现常态化。深入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办理监督案件45件53人。切实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衔接,注重保障律师执业权力,确保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深化检务公开,通过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案件信息5542条,通过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发布信息4776条,努力打造透明检察、阳光检察。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恪尽职守、忠诚履职,共有39个集体和88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市检察院在连续三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市级院及检务保障工作先进集体。昌图县院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开原市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5家基层检察院及开发区检察处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单位,6家基层检察院进入全省先进、优秀基层院行列。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来的实践,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必须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才能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必须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坚持以维护人民权益为根本,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理解、信任和支持;必须牢固树立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争先创优,才能不断增强检察工作活力。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真查找了不足,主要表现在:服务大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效果与依法治国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相比仍有差距;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些新职能有待进一步加强,深化检察体制改革的任务还很艰巨;检察信息化、现代化建设与科技强检目标尚有差距,队伍整体素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市委七届六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服务大局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过硬队伍为保证,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为铁岭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市工作大局中来思考、谋划和落实。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从严从实从细做好保稳定、促发展、护民生工作,切实做法治铁岭、平安铁岭的建设者、实践者和捍卫者。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坚持深化改革,聚焦做实监督主责主业。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任务落地见效,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积极适应检察职能工作调整,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稳步开展好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监督等各项工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原则,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坚持固本强基,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常态化制度化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全面强化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打造“智慧检察”,不断提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各项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蓝图令人憧憬、新的使命催人奋进,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铁岭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8年1月8日在铁岭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李 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服务发展保障民生
坚决维护市场秩序。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危害税收征管等犯罪232人、起诉447人;批准逮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3人、起诉30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查处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68人,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700余次,有力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切实保障民生民利。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54人,起诉235人。严厉打击群众身边的“蝇贪”,查处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涉农惠民、扶贫等领域职务犯罪226人,确保国家相关政策真正惠及于民。认真做好扶贫帮困工作,协调资金384万元,帮助贫困村铺路、建设烟草种植基地、翻新敬老院、村部及文化广场,进一步密切了同群众的联系。
二、积极参与平安铁岭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5091人,起诉8938人。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611人,起诉659人;批准逮捕抢夺、盗窃、诈骗犯罪1572人,起诉2161人;批准逮捕毒品犯罪328人,起诉394人,有力维护了我市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大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扎实开展举报宣传周、综治宣传月等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知法守法氛围。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符合轻缓刑事政策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387人、不起诉783人。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门机构,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模式,对涉罪轻微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80人、不起诉30人。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感化。部署实施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受教育学生超过3万人。
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维稳工作。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构建来信、来访、电话、网络、视频“五位一体”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坚持检察长接待、领导包案、联合接访、律师参与接访化解等制度,依法审查、办理和答复控告申诉举报案件3100余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市检察院及昌图县院、银州区院的信访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三、坚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立案侦查40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1亿元。其中,大案279人、县处级以上要案13人,占立案总数的71.9%。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孙兆学(副部级)、卢涛(正厅级)、姜林(正厅级)、尹亮(正厅级)等大要案的侦办和起诉工作,得到了中纪委、高检院的充分肯定。集中力量查办了昌图县原副县长张福顺、开原市人大原副主任赵伟君、铁岭市一建公司原董事长张立魁、铁岭市卫生职业学院原院长李玉峰等一批大案要案,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依法惩治渎职侵权犯罪。立案侦查152人,其中,重特大案件90人、要案7人,占立案总数的63.8%。第一时间介入“2·24”重大交通事故、中储粮开原直属库陈粮顶新等事件,立案侦查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11件19人。严肃查办了铁岭市国资委原主任杨立志滥用职权等典型案件,促进了依法行政。
扎实推进职务犯罪预防。落实预防年度报告制度,认真剖析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发案特点和趋势,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和参考。广泛开展“五进”活动,将法制宣传教育送到机关、党校、村屯和社区,主动邀请各界人士参观铁岭、昌图两个县院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共举办“法制大讲堂”、“精准扶贫廉洁为民基层行”等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200余次,受教育人数超过5万人,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3件,撤案16件,依法追加逮捕100人,追加起诉223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91件。其中,监督立案和追捕追诉的案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358人。
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对95%以上的公诉案件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对量刑畸轻畸重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提请抗诉63件,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02件,对225件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积极促成当事人服判息诉,切实维护司法的公正和权威。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审查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733人次。依法纠正脱漏管罪犯212人。对捕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98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认真落实纠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连续十四年保持“零超押”。积极配合法院等有关部门,扎实做好特赦、财产刑执行等专项检察工作。我市8个派驻检察室均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化检察室。
五、完善检察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司法效能和公信力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力推进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和人财物省级统管四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全市共遴选出234名员额检察官,占政法专项编制的35.9%。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强化对三类人员的分类管理,改革后一线办案力量增加20%以上。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检察官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
稳步推进其他检察改革。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对关键性定案证据全面调查核实,坚决排除非法证据。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会签文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凝聚工作合力。截至目前,共排查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8件,立案1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切实发挥了检察机关在公益保护中的职能作用。
积极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全市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拥护、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认真配合纪委等部门做好职能划转、人员转隶、案件线索移交等工作,确保队伍稳定,改革平稳顺利。
六、大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根基。大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意识形态领域建设,两级院先后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读书征文、演讲比赛、革命传统教育等活动180余次,引导广大检察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强化素质能力建设。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实训活动,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27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优质案件。18名同志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和人才库成员。320篇理论研讨文章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狠抓“两个责任”落实。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紧盯司法办案薄弱环节和“八小时之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落实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等制度,推动各项工作上下联动、均衡发展。实施科技强检战略,深入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全市两级院统一业务办案系统、涉密网络分级保护、电子卷宗制作等系统陆续投入使用,检察工作信息化和科技应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七、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监督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对市委决策部署坚决贯彻执行。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决议、决定真正落到实处。认真办理人大、政协交办的事项和案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加强同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络,编印《爱莲说》专刊通报工作,邀请视察、征求意见实现常态化。深入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办理监督案件45件53人。切实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衔接,注重保障律师执业权力,确保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深化检务公开,通过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案件信息5542条,通过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发布信息4776条,努力打造透明检察、阳光检察。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恪尽职守、忠诚履职,共有39个集体和88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市检察院在连续三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市级院及检务保障工作先进集体。昌图县院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开原市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5家基层检察院及开发区检察处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单位,6家基层检察院进入全省先进、优秀基层院行列。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来的实践,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必须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才能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必须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坚持以维护人民权益为根本,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理解、信任和支持;必须牢固树立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争先创优,才能不断增强检察工作活力。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真查找了不足,主要表现在:服务大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效果与依法治国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相比仍有差距;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些新职能有待进一步加强,深化检察体制改革的任务还很艰巨;检察信息化、现代化建设与科技强检目标尚有差距,队伍整体素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市委七届六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服务大局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过硬队伍为保证,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为铁岭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市工作大局中来思考、谋划和落实。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从严从实从细做好保稳定、促发展、护民生工作,切实做法治铁岭、平安铁岭的建设者、实践者和捍卫者。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坚持深化改革,聚焦做实监督主责主业。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任务落地见效,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积极适应检察职能工作调整,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稳步开展好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监督等各项工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原则,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坚持固本强基,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常态化制度化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力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全面强化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打造“智慧检察”,不断提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各项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蓝图令人憧憬、新的使命催人奋进,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铁岭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