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2日在铁岭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铁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于 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及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职、公正司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紧紧围绕服务铁岭振兴发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批准逮捕偷漏税、非法经营、合同诈骗、集资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76人,提起公诉77人。对虚开增值税发票给国家造成税收损失近3亿元的三起案件依法提起公诉,有力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严肃查处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12人,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542次,保障了政府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
积极服务保障民生。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13人,提起公诉41人。严厉打击群众身边的“蝇贪”,查处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涉农惠民等领域职务犯罪24人。会同市扶贫办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14人,确保国家扶贫政策真正惠及于民,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系统予以推广。
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加强检察服务窗口建设,为群众控告申诉、案件查询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市检察院信访接待室被授予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和“两微一端”,发布案件及检务信息6316条,为群众了解检察工作提供了便利。扎实开展检民共建活动,深入村屯及社区,提供各类法律咨询700余次。协调资金48万元,帮助贫困村修建道路,翻新敬老院、村部及文化广场,进一步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紧紧围绕平安铁岭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162人,提起公诉2201人。其中,批准逮捕严重暴力、黑恶势力、多发性侵财以及毒品犯罪754人,提起公诉1157人。先后办理了金在成、胡俊等7人武装贩毒案、金超杀人碎尸案等一批重特大刑事案件,有力维护了我市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对符合轻缓刑事政策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318人,不起诉144人。积极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5人、不起诉8人,切实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加强检察环节维稳工作。积极构建来信、来访、网络、电话、视频“五位一体”群众诉求表达机制。依法审查、办理和答复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案件491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紧紧围绕反腐倡廉建设,坚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立案侦查61人,其中大要案2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200余万元。圆满完成中国铝业公司原总经理孙兆学(副部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的侦办及审查起诉工作,孙兆学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中纪委、高检院的充分肯定。集中力量查办了铁岭市一建公司原董事长张立魁、市中医院原院长逯亚新、市市场管理局原局长钱利军等一批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坚决惩治渎职侵权犯罪。立案侦查25人,其中重特大案件及要案20人,占立案总数的80%,有2件被评为全省优质案件。严肃查办了铁岭市国资委原主任杨立志滥用职权等典型案件,促进了依法行政。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完成职务犯罪分析报告21篇,发出检察建议25件,被采纳率为100%。扎实开展“五进”活动,依托铁岭、昌图两个县院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举办预防宣传、警示教育等活动40余次,受教育人数超过1万人。得到了相关单位和部门的一致好评。
四、紧紧围绕促进司法公平公正,切实强化诉讼法律监督
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人、撤案2人,决定追加逮捕15人、追加起诉15人。监督立案和追捕追诉的案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23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5件。
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准确把握抗诉条件和标准,对量刑畸轻畸重等刑事裁判提出、提请抗诉1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4件。对40件裁判正确的申请监督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服判息诉,维护了司法的公正和权威。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健全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发出检察建议50份,办案单位采纳建议改变强制措施44人。依法纠正脱、漏管罪犯23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93人,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刑罚43人。积极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促进法院财产刑执行活动依法、公正、规范。
五、紧紧围绕提升司法公信力,严格规范检察权正确行使
持续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活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从源头上坚决杜绝司法不规范问题的发生。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核心,安全稳定上线运行案件4548件,实现了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动态监控管理,规范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全面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中央、省委和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扎实稳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等各项改革,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全地区共有235名同志通过考试、考核,成为首批遴选入额的检察官人选。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积极配合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我院开展的巡视工作,认真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严格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和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全市侦查监督工作报告在市人大常委会上获得满票通过。将“检察开放日”、“开门评检”制度化、经常化,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视察评议检察工作。深入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办理监督案件13件14人。
六、紧紧围绕“五个过硬”要求,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夯实“学”的基础,把握“做”的关键,积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组织重温入党誓词、体验毛丰美“干”字精神、举办辅导讲座等活动40余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铭记党员身份,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保持对党忠诚、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
强化素质能力建设。以业务一线和基层检察人员为重点,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40期9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干警的执法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在市委的大力支持下,全地区共招录补充检察人员26人。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坚持领导干部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制度,推动各项工作上下联动、步调一致、均衡发展。大力实施电子检务工程,全市两级院涉密网络分级保护、远程视频接访、电子卷宗制作等系统陆续投入使用,检察工作信息化和科技应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坚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35次,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切实做到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紧盯司法办案薄弱环节和“八小时以外”,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对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坚决做到“零容忍”。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服务大局的思路和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拓宽;检察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建设与科技强检目标尚有一定差距;个别基层院案多人少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工作的有效衔接还需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辽宁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七届二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树牢“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平安铁岭、法治铁岭的建设者、实践者和推动者。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检务公开机制,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
三是坚持深化改革,努力提高司法效能和公信力。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以创新的思维、创新的举措、创新的勇气着力解决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问题和困难,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任务落实,不断提升司法效能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坚持强化队伍,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量水平。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检察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应对复杂局面、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持续推进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规范司法行为,严惩司法腐败,努力实现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努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开创新局面,为加快铁岭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注释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检察机关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为预防和减少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社会及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查询服务。
【两微一端】指微博、微信及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检察机关通过“两微一端”发布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情况、重要工作成效等信息,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捕诉监防”一体化】指检察机关成立专门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预防帮教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促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帮教社会化体系建设。
【“五进”活动】指检察机关开展的“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深入做好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社会化。
【羁押必要性审查】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通过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维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2017年1月12日在铁岭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铁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于 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及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职、公正司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紧紧围绕服务铁岭振兴发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批准逮捕偷漏税、非法经营、合同诈骗、集资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76人,提起公诉77人。对虚开增值税发票给国家造成税收损失近3亿元的三起案件依法提起公诉,有力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严肃查处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12人,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542次,保障了政府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
积极服务保障民生。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13人,提起公诉41人。严厉打击群众身边的“蝇贪”,查处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涉农惠民等领域职务犯罪24人。会同市扶贫办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14人,确保国家扶贫政策真正惠及于民,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系统予以推广。
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加强检察服务窗口建设,为群众控告申诉、案件查询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市检察院信访接待室被授予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和“两微一端”,发布案件及检务信息6316条,为群众了解检察工作提供了便利。扎实开展检民共建活动,深入村屯及社区,提供各类法律咨询700余次。协调资金48万元,帮助贫困村修建道路,翻新敬老院、村部及文化广场,进一步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紧紧围绕平安铁岭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162人,提起公诉2201人。其中,批准逮捕严重暴力、黑恶势力、多发性侵财以及毒品犯罪754人,提起公诉1157人。先后办理了金在成、胡俊等7人武装贩毒案、金超杀人碎尸案等一批重特大刑事案件,有力维护了我市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对符合轻缓刑事政策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318人,不起诉144人。积极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5人、不起诉8人,切实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加强检察环节维稳工作。积极构建来信、来访、网络、电话、视频“五位一体”群众诉求表达机制。依法审查、办理和答复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案件491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紧紧围绕反腐倡廉建设,坚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立案侦查61人,其中大要案2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200余万元。圆满完成中国铝业公司原总经理孙兆学(副部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的侦办及审查起诉工作,孙兆学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中纪委、高检院的充分肯定。集中力量查办了铁岭市一建公司原董事长张立魁、市中医院原院长逯亚新、市市场管理局原局长钱利军等一批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坚决惩治渎职侵权犯罪。立案侦查25人,其中重特大案件及要案20人,占立案总数的80%,有2件被评为全省优质案件。严肃查办了铁岭市国资委原主任杨立志滥用职权等典型案件,促进了依法行政。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完成职务犯罪分析报告21篇,发出检察建议25件,被采纳率为100%。扎实开展“五进”活动,依托铁岭、昌图两个县院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举办预防宣传、警示教育等活动40余次,受教育人数超过1万人。得到了相关单位和部门的一致好评。
四、紧紧围绕促进司法公平公正,切实强化诉讼法律监督
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人、撤案2人,决定追加逮捕15人、追加起诉15人。监督立案和追捕追诉的案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23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5件。
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准确把握抗诉条件和标准,对量刑畸轻畸重等刑事裁判提出、提请抗诉1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4件。对40件裁判正确的申请监督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服判息诉,维护了司法的公正和权威。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健全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发出检察建议50份,办案单位采纳建议改变强制措施44人。依法纠正脱、漏管罪犯23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93人,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刑罚43人。积极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促进法院财产刑执行活动依法、公正、规范。
五、紧紧围绕提升司法公信力,严格规范检察权正确行使
持续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活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从源头上坚决杜绝司法不规范问题的发生。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核心,安全稳定上线运行案件4548件,实现了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动态监控管理,规范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全面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中央、省委和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扎实稳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等各项改革,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全地区共有235名同志通过考试、考核,成为首批遴选入额的检察官人选。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积极配合省委第四巡视组对我院开展的巡视工作,认真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严格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和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全市侦查监督工作报告在市人大常委会上获得满票通过。将“检察开放日”、“开门评检”制度化、经常化,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视察评议检察工作。深入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办理监督案件13件14人。
六、紧紧围绕“五个过硬”要求,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夯实“学”的基础,把握“做”的关键,积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组织重温入党誓词、体验毛丰美“干”字精神、举办辅导讲座等活动40余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铭记党员身份,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保持对党忠诚、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
强化素质能力建设。以业务一线和基层检察人员为重点,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40期9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干警的执法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在市委的大力支持下,全地区共招录补充检察人员26人。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坚持领导干部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制度,推动各项工作上下联动、步调一致、均衡发展。大力实施电子检务工程,全市两级院涉密网络分级保护、远程视频接访、电子卷宗制作等系统陆续投入使用,检察工作信息化和科技应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坚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35次,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切实做到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紧盯司法办案薄弱环节和“八小时以外”,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对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坚决做到“零容忍”。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服务大局的思路和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拓宽;检察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建设与科技强检目标尚有一定差距;个别基层院案多人少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工作的有效衔接还需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辽宁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七届二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树牢“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平安铁岭、法治铁岭的建设者、实践者和推动者。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检务公开机制,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
三是坚持深化改革,努力提高司法效能和公信力。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以创新的思维、创新的举措、创新的勇气着力解决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问题和困难,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任务落实,不断提升司法效能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坚持强化队伍,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量水平。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检察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应对复杂局面、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持续推进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规范司法行为,严惩司法腐败,努力实现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努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开创新局面,为加快铁岭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注释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检察机关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为预防和减少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社会及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查询服务。
【两微一端】指微博、微信及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检察机关通过“两微一端”发布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情况、重要工作成效等信息,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捕诉监防”一体化】指检察机关成立专门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预防帮教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促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帮教社会化体系建设。
【“五进”活动】指检察机关开展的“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深入做好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社会化。
【羁押必要性审查】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通过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维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