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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工作报告
    2015年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6年1月7日在铁岭市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铁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于 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及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忠诚履职,规范司法,协调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务实和谐向前发展。

    一、立足检察职能,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批准逮捕非法经营、集资诈骗、传销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5人,提起公诉48人。对社会广泛关注,涉案金额1.2亿元的程红、麻德强等10人集资诈骗、诈骗案依法提起公诉,程红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麻德强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依法查处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22人,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39次,有效遏制了贿赂犯罪的发生。

    切实注重依法保障民生民利。批准逮捕制假售假、破坏生态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2人,提起公诉26人。突出查办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41人,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切实拓展联系服务群众渠道。推出举报受理、控告申诉、律师接待、案件查询“一站式”便民措施。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和“两微一端”等方式,发布案件及检务信息1077条,为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提供了便利。深入村屯及社区开展检察官走基层活动,直接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500余次,为“美丽乡村”和社区环境建设协调资金132万元,进一步密切了与群众的联系。

    二、坚持打击治理并重,倾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73人,提起公诉1885人。其中,批准逮捕严重暴力、黑恶势力、多发性侵财和毒品犯罪681人,提起公诉972人。依法对刘连海等7人制造、贩卖、运输毒品案,商金宝等19人故意杀人、聚众斗殴案等一批重特大刑事犯罪提起公诉,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定。

    认真做好社会治理工作。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4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决定不起诉96人。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3人、不起诉3人,批准逮捕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犯罪39人,提起公诉44人。市检察院公诉处、开原市院侦查监督科被评为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

    加强检察环节维稳工作。完善落实首办责任制、风险评估预警、法律文书说理、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制度,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积极构建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妥善处理各类信访案件694件。

    三、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立案侦查9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其中大要案61人,占立案总数的66.3%。先后侦办了昌图县原副县长张福顺、开原市人大原副主任赵伟君等一批贪污贿赂犯罪大案要案,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持续开展追逃追赃专项工作,缉捕和劝返大案在逃人员4人。

    依法惩治渎职侵权犯罪。立案侦查33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9人,占立案总数的57.6%。加大对突发事件、重大事故的同步调查,第一时间介入“2·24”重大交通事故、中储粮开原直属库以陈顶新等事件,立案查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犯罪8人。

    扎实推进职务犯罪预防。牢固树立“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理念。与70家单位和部门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协作机制。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广泛开展“五进”活动,将法制宣传教育送到了机关、党校、村屯和社区,在铁岭县院、昌图县院建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等活动65次,受教育人数超过1万人。昌图县院深入乡镇开展“法进乡村·四个一”宣讲活动,调兵山市院编印了《关心您、帮助您、保护您》普法小册子。这些做法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

    四、强化诉讼法律监督,努力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5件6人;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决定追加逮捕10人;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起诉22人。监督立案和追捕追诉的案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21人。

    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对量刑畸轻畸重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提请抗诉3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依法提出、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4件。严格履行法定监督职责,先后派员对251件简易程序和48件二审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促进了司法公正。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依法纠正脱漏管罪犯33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7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扎实做好特赦工作的检察监督。全面加强派驻检察室建设,我市8个派驻检察室均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化检察室。

    五、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有力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

    切实强化内部监督。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围绕重点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对近两年所办案件进行了全面复查,做到“见人见事见案件”。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编制了《铁岭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手册》。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案件4583件,执法规范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认真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审议意见。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和代表交办案件3件,接待人大代表40余人次。邀请部分市政协委员调研、视察铁岭监狱等监管场所。办理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8件10人。组织召开律师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不断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全面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

    六、落实从严治检方针,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等专题教育活动,不断夯实思想基础。组织开展读书征文、演讲比赛、革命传统教育、“弘扬孝道、崇德向善”等活动60余次,进一步筑牢了执法为民的理念。

    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组织业务骨干、办案一线人员开展各类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280余人次,其中的2门课程被评为全省十大检察教育培训精品。在市委的支持下,招录补充检察人员31人,均充实到了一线岗位。大力培养检察理论研究人才,有80余篇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

    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完善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制度,坚持以检察文化铸魂、规范司法强基、严明纪律固本,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共有12个集体和13名个人获省以上表彰奖励,开原市院、西丰县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同时,涌现出了以全省十佳检察官何涛、十大最美女检察官边军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

    切实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狠抓“两个责任”落实。扎实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工作,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22次,以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检察职能发挥得还不够充分,法律监督的能力、力度和实效与依法治国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仍有差距;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任务艰巨;司法不规范问题仍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六届十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以法治为引领、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建设过硬队伍为保证,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坚守“一条主线”,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自觉把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切实做法治铁岭的建设者、实践者和推动者。牢固树立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把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二是围绕“两个目标”,提升服务大局水平。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安全和公正目标,依法惩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诉讼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打造“三个检察”,增添检察工作发展活力。着力打造“民生检察”,切实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资源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力打造“阳光检察”,切实做好案件信息和检务公开工作,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新机制。着力打造“创新检察”,切实贯彻上级院统一部署,抓好检察改革,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四是强化“四项建设”,促进检察执法文明。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构建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水平。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业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检察队伍。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各项纪律禁令,对违纪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增强软、硬实力,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真抓实干,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美丽富庶文明快乐新铁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注释

    【两微一端】指微博、微信及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检察机关通过开通“两微一端”,发布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情况、重要工作成效等信息,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提升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能力。

    【首办责任制】指检察机关将控告、申诉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的责任制度。首次办理控告、申诉的检察院、业务部门和承办人,分别是首办责任单位、首办责任部门和首办责任人。目的是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解决群众诉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风险评估预警】指检察机关业务部门和案件承办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检察执法行为是否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等办案风险,进行分析研判、论证评估。对于有可能发生执法办案风险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预警通报,主动做好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执法办案风险发生。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活动。通过集中整治检察环节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司法制度规范体系,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

    2015年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02-13

    2016年1月7日在铁岭市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铁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于 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及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忠诚履职,规范司法,协调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务实和谐向前发展。

    一、立足检察职能,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批准逮捕非法经营、集资诈骗、传销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5人,提起公诉48人。对社会广泛关注,涉案金额1.2亿元的程红、麻德强等10人集资诈骗、诈骗案依法提起公诉,程红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麻德强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依法查处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22人,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39次,有效遏制了贿赂犯罪的发生。

    切实注重依法保障民生民利。批准逮捕制假售假、破坏生态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2人,提起公诉26人。突出查办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41人,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切实拓展联系服务群众渠道。推出举报受理、控告申诉、律师接待、案件查询“一站式”便民措施。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和“两微一端”等方式,发布案件及检务信息1077条,为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提供了便利。深入村屯及社区开展检察官走基层活动,直接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500余次,为“美丽乡村”和社区环境建设协调资金132万元,进一步密切了与群众的联系。

    二、坚持打击治理并重,倾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73人,提起公诉1885人。其中,批准逮捕严重暴力、黑恶势力、多发性侵财和毒品犯罪681人,提起公诉972人。依法对刘连海等7人制造、贩卖、运输毒品案,商金宝等19人故意杀人、聚众斗殴案等一批重特大刑事犯罪提起公诉,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定。

    认真做好社会治理工作。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4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决定不起诉96人。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3人、不起诉3人,批准逮捕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犯罪39人,提起公诉44人。市检察院公诉处、开原市院侦查监督科被评为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

    加强检察环节维稳工作。完善落实首办责任制、风险评估预警、法律文书说理、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制度,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积极构建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妥善处理各类信访案件694件。

    三、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立案侦查9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其中大要案61人,占立案总数的66.3%。先后侦办了昌图县原副县长张福顺、开原市人大原副主任赵伟君等一批贪污贿赂犯罪大案要案,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持续开展追逃追赃专项工作,缉捕和劝返大案在逃人员4人。

    依法惩治渎职侵权犯罪。立案侦查33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9人,占立案总数的57.6%。加大对突发事件、重大事故的同步调查,第一时间介入“2·24”重大交通事故、中储粮开原直属库以陈顶新等事件,立案查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犯罪8人。

    扎实推进职务犯罪预防。牢固树立“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理念。与70家单位和部门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协作机制。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广泛开展“五进”活动,将法制宣传教育送到了机关、党校、村屯和社区,在铁岭县院、昌图县院建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等活动65次,受教育人数超过1万人。昌图县院深入乡镇开展“法进乡村·四个一”宣讲活动,调兵山市院编印了《关心您、帮助您、保护您》普法小册子。这些做法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

    四、强化诉讼法律监督,努力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5件6人;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决定追加逮捕10人;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起诉22人。监督立案和追捕追诉的案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21人。

    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对量刑畸轻畸重的刑事裁判依法提出、提请抗诉3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依法提出、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4件。严格履行法定监督职责,先后派员对251件简易程序和48件二审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促进了司法公正。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依法纠正脱漏管罪犯33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7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扎实做好特赦工作的检察监督。全面加强派驻检察室建设,我市8个派驻检察室均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化检察室。

    五、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有力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

    切实强化内部监督。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围绕重点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对近两年所办案件进行了全面复查,做到“见人见事见案件”。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编制了《铁岭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手册》。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案件4583件,执法规范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认真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审议意见。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和代表交办案件3件,接待人大代表40余人次。邀请部分市政协委员调研、视察铁岭监狱等监管场所。办理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8件10人。组织召开律师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不断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全面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

    六、落实从严治检方针,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等专题教育活动,不断夯实思想基础。组织开展读书征文、演讲比赛、革命传统教育、“弘扬孝道、崇德向善”等活动60余次,进一步筑牢了执法为民的理念。

    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组织业务骨干、办案一线人员开展各类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280余人次,其中的2门课程被评为全省十大检察教育培训精品。在市委的支持下,招录补充检察人员31人,均充实到了一线岗位。大力培养检察理论研究人才,有80余篇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

    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完善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制度,坚持以检察文化铸魂、规范司法强基、严明纪律固本,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共有12个集体和13名个人获省以上表彰奖励,开原市院、西丰县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同时,涌现出了以全省十佳检察官何涛、十大最美女检察官边军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

    切实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狠抓“两个责任”落实。扎实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工作,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22次,以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检察职能发挥得还不够充分,法律监督的能力、力度和实效与依法治国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仍有差距;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任务艰巨;司法不规范问题仍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六届十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以法治为引领、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建设过硬队伍为保证,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坚守“一条主线”,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自觉把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切实做法治铁岭的建设者、实践者和推动者。牢固树立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把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二是围绕“两个目标”,提升服务大局水平。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安全和公正目标,依法惩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诉讼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打造“三个检察”,增添检察工作发展活力。着力打造“民生检察”,切实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资源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力打造“阳光检察”,切实做好案件信息和检务公开工作,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新机制。着力打造“创新检察”,切实贯彻上级院统一部署,抓好检察改革,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四是强化“四项建设”,促进检察执法文明。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构建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水平。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业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检察队伍。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各项纪律禁令,对违纪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增强软、硬实力,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真抓实干,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美丽富庶文明快乐新铁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注释

    【两微一端】指微博、微信及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检察机关通过开通“两微一端”,发布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情况、重要工作成效等信息,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提升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能力。

    【首办责任制】指检察机关将控告、申诉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的责任制度。首次办理控告、申诉的检察院、业务部门和承办人,分别是首办责任单位、首办责任部门和首办责任人。目的是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解决群众诉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风险评估预警】指检察机关业务部门和案件承办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检察执法行为是否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等办案风险,进行分析研判、论证评估。对于有可能发生执法办案风险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预警通报,主动做好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执法办案风险发生。

    【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活动。通过集中整治检察环节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司法制度规范体系,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