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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工作报告
    2012年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3年1月日在铁岭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于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市六届人大历次会议关于检察工作的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了新进展。

    一、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努力维护和优化发展环境。

    保障服务经济发展。制定落实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的意见》,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办案方式方法和分寸节奏,全力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嫌疑人 220人,提起公诉383人;查处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 101人。

    保障服务民生。深入开展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173人。积极参与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嫌疑人5人,提起公诉17人,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办理支持起诉、督促起诉案件230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保障服务社会管理。结合执法办案,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852件,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在全省率先推行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促成当事人和解434件,这一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得到推广。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依法纠正脱管漏管罪犯351人,为争创综治工作先进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围绕平安建设,坚决打击刑事犯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法定职责,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431人,提起公诉6987人,其中批准逮捕严重暴力、黑恶势力、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2652人,提起公诉3674人,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认真办理9起上级指定管辖的重特大刑事案件,批捕起诉208人。特别是圆满完成了社会广泛关注的足球反腐系列案件的侦办工作,提起公诉的南勇、杨一民等40名被告人全部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对初犯、偶犯、过失犯等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依法不批准逮捕1188人、不起诉652人。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推行专人办理、分案起诉、案后帮教等未成年人犯罪办案机制,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09人、不起诉20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开通12309举报电话,建立完善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察长接待、领导包案、释法析理、救助救济等工作机制,妥善处理来信来访1161件,为23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救助款项142万元,成功化解疑难信访积案65件,保持了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市检察院及昌图县、银州区院的信访接待室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三、围绕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依法廉洁从政

    始终认真落实市委和上级院的部署要求,坚持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487人,其中查办大案126件、要案10人(含厅局级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100万元。查处涉农职务犯罪154人,有力地保障了新农村建设;查处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7人,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在全市所有乡镇设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处,构建社会化大预防网络。对87项涉及76亿资金的重大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确保了国家投入资金的使用安全。提供510次涉及2249个单位和个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进一步促进了阳光检务和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建立预防调查和预防年度报告制度,积极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先后组织1126名机关、社区、农村干部及人民群众深入警示教育基地,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以增强法律意识。同时,举办预防宣传、法制讲座851场,受教育人数达到15万人。这些举措,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和认同。

    四、围绕宪法和法律定位,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始终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水平,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诉讼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在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上做了典型经验介绍。

    强化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241件、监督撤案6件;对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的、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追加逮捕233人、追加起诉229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9次,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切实保障了人权。

    强化对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对95%以上的公诉案件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促进了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全市两级院检察长共列席法院审委会131次,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提出抗诉12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6件。同时,对于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耐心做好息诉罢访工作,有力维护了司法的公正与权威。

    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依法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43人。认真落实纠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始终保持了超期羁押为零的良好态势。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37次,切实维护了监管秩序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围绕执法保障,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检察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始终把干部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事关检察工作全局的战略任务,努力夯实检察事业发展的根基。

    加强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建设。结合换届选举,协同党委调整交流检察长8人、其他班子成员23人,选好配强了两级院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举办演讲、征文、歌咏比赛等活动158次,保持了检察队伍的纯洁性。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172次,研读掌握新修订的刑诉法、民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先后公开招录了101名大学生,进一步优化队伍的年龄和知识结构,为检察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落实市检察院班子成员联系基层院、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制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向基层。落实公用经费标准,全面建成三级专线网络,使基层检察院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六、围绕检察公信力建设,切实强化自身监督制约,促进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始终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加强内部监督。在市委的大力支持下,全市两级检察院均成立了专门的案件质量管理机构,实行案件程序管理和实体审查相分离,进一步提高了案件质量。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由不同院领导分管,严格执行“一案三卡”、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上提一级审查决定的制度,保证了侦查权依法正确行使。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采取为每名干警安装电脑廉政屏保、重大节日向干警家属发出廉政一封信等措施,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市检察院和开原检察院分别在全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座谈会和全国检察系统廉政工作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开展检务督察23次,评查各类案件174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务犯罪侦查、民事行政等办案准确率达到100%,实现了无瑕疵案件、无错案、无违法违纪、无涉检有理上访的工作成果,保持了无罪判决及办案安全事故为零的良好局面,市检察院办案质量的总体情况位于全省检察系统的前列。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认真落实《监督法》,坚持全面工作定期汇报、主要工作专题汇报、重大案件及时报告、交办案件优先查办、重大活动邀请指导等制度。人大、政协交办的事项和案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全市两级检察院均设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构,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同市人大代表联系工作的意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和评议检察工作,倾听批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和改进了检察工作。全面落实执法公开工作机制,采取张贴挂图条幅、设置展台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推行检务公开,进一步增强了执法透明度;全面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人民监督员共监督职务犯罪七类案件45件,促进了职务犯罪办案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就法律文书送达、量刑建议、纠防超期羁押等问题达成共识,不断增强工作合力;坚持对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对不起诉不抗诉案件答疑说理、对重信重访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同时,注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58个集体和112名个人受到了市级以上的表彰奖励;市检察院在连续10年荣获文明机关的基础上,近两年又被评为市文明机关标兵单位,并且进入了全省优秀市级院的行列;昌图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院;开原市院连续3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院;铁岭县、银州区检察院也进入了全省优秀基层院的行列。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的检察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检察工作才能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只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检察工作才能有效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只有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检察工作才能赢得党和人民的信任与支持;只有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才能经得起宪法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只有坚持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并重,检察工作才能体现监督的公正与权威;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固本强基,检察工作才能筑牢长远发展的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我们还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诉讼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人员素质和履职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职业道德、纪律作风仍需强化;基础工作及硬件设施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案多人少等问题依然突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描绘了更加幸福美好的蓝图,这标志着我国进入了全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时期。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为目标,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平稳务实和谐发展,为加快建设更加幸福美好新铁岭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要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第一,强化大局意识,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为改革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第二,强化责任意识,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两抢一盗”、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探索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深化法制副校长、青少年维权岗等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强法治理念,切实提高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能力。

    第三,强化质量意识,着力惩治预防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权力集中部门和重点执法岗位的职务犯罪。加大查办商业贿赂、涉农职务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力度。注重强化对职务犯罪侦查权的内部监督,完善执法办案和廉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充分落实检务督察和人民监督员制度,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跟踪回访,减少工作的随意性,确保侦查权依法规范行使。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第四,强化公正意识,着力加强和改进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提高质量、增强实效。正确处理与其他司法机关协调配合、监督制约关系,注重监督措施运用的适当性、有效性和监督意见的跟踪落实,努力维护法制的统一与尊严。

    第五,强化使命意识,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忠诚履职、执法为民、公正执法和廉洁从检教育,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坚持从严治检,强化自身监督制约,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监督,以更加明确的方向、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开创检察工作的新局面,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2年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02-13

    2013年1月日在铁岭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于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市六届人大历次会议关于检察工作的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了新进展。

    一、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努力维护和优化发展环境。

    保障服务经济发展。制定落实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的意见》,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办案方式方法和分寸节奏,全力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嫌疑人 220人,提起公诉383人;查处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 101人。

    保障服务民生。深入开展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173人。积极参与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嫌疑人5人,提起公诉17人,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办理支持起诉、督促起诉案件230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保障服务社会管理。结合执法办案,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852件,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在全省率先推行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促成当事人和解434件,这一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得到推广。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依法纠正脱管漏管罪犯351人,为争创综治工作先进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围绕平安建设,坚决打击刑事犯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法定职责,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431人,提起公诉6987人,其中批准逮捕严重暴力、黑恶势力、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2652人,提起公诉3674人,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认真办理9起上级指定管辖的重特大刑事案件,批捕起诉208人。特别是圆满完成了社会广泛关注的足球反腐系列案件的侦办工作,提起公诉的南勇、杨一民等40名被告人全部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对初犯、偶犯、过失犯等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依法不批准逮捕1188人、不起诉652人。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推行专人办理、分案起诉、案后帮教等未成年人犯罪办案机制,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09人、不起诉20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开通12309举报电话,建立完善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察长接待、领导包案、释法析理、救助救济等工作机制,妥善处理来信来访1161件,为23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救助款项142万元,成功化解疑难信访积案65件,保持了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市检察院及昌图县、银州区院的信访接待室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三、围绕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依法廉洁从政

    始终认真落实市委和上级院的部署要求,坚持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487人,其中查办大案126件、要案10人(含厅局级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100万元。查处涉农职务犯罪154人,有力地保障了新农村建设;查处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7人,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在全市所有乡镇设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处,构建社会化大预防网络。对87项涉及76亿资金的重大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确保了国家投入资金的使用安全。提供510次涉及2249个单位和个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进一步促进了阳光检务和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建立预防调查和预防年度报告制度,积极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先后组织1126名机关、社区、农村干部及人民群众深入警示教育基地,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以增强法律意识。同时,举办预防宣传、法制讲座851场,受教育人数达到15万人。这些举措,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和认同。

    四、围绕宪法和法律定位,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始终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水平,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诉讼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在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上做了典型经验介绍。

    强化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241件、监督撤案6件;对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的、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追加逮捕233人、追加起诉229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9次,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切实保障了人权。

    强化对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对95%以上的公诉案件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促进了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全市两级院检察长共列席法院审委会131次,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提出抗诉12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6件。同时,对于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耐心做好息诉罢访工作,有力维护了司法的公正与权威。

    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依法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43人。认真落实纠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始终保持了超期羁押为零的良好态势。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37次,切实维护了监管秩序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围绕执法保障,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检察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始终把干部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事关检察工作全局的战略任务,努力夯实检察事业发展的根基。

    加强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建设。结合换届选举,协同党委调整交流检察长8人、其他班子成员23人,选好配强了两级院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举办演讲、征文、歌咏比赛等活动158次,保持了检察队伍的纯洁性。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172次,研读掌握新修订的刑诉法、民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先后公开招录了101名大学生,进一步优化队伍的年龄和知识结构,为检察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落实市检察院班子成员联系基层院、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制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向基层。落实公用经费标准,全面建成三级专线网络,使基层检察院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六、围绕检察公信力建设,切实强化自身监督制约,促进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始终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加强内部监督。在市委的大力支持下,全市两级检察院均成立了专门的案件质量管理机构,实行案件程序管理和实体审查相分离,进一步提高了案件质量。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由不同院领导分管,严格执行“一案三卡”、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上提一级审查决定的制度,保证了侦查权依法正确行使。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采取为每名干警安装电脑廉政屏保、重大节日向干警家属发出廉政一封信等措施,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市检察院和开原检察院分别在全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座谈会和全国检察系统廉政工作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开展检务督察23次,评查各类案件174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务犯罪侦查、民事行政等办案准确率达到100%,实现了无瑕疵案件、无错案、无违法违纪、无涉检有理上访的工作成果,保持了无罪判决及办案安全事故为零的良好局面,市检察院办案质量的总体情况位于全省检察系统的前列。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认真落实《监督法》,坚持全面工作定期汇报、主要工作专题汇报、重大案件及时报告、交办案件优先查办、重大活动邀请指导等制度。人大、政协交办的事项和案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全市两级检察院均设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构,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同市人大代表联系工作的意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和评议检察工作,倾听批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和改进了检察工作。全面落实执法公开工作机制,采取张贴挂图条幅、设置展台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推行检务公开,进一步增强了执法透明度;全面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人民监督员共监督职务犯罪七类案件45件,促进了职务犯罪办案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就法律文书送达、量刑建议、纠防超期羁押等问题达成共识,不断增强工作合力;坚持对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对不起诉不抗诉案件答疑说理、对重信重访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同时,注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58个集体和112名个人受到了市级以上的表彰奖励;市检察院在连续10年荣获文明机关的基础上,近两年又被评为市文明机关标兵单位,并且进入了全省优秀市级院的行列;昌图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院;开原市院连续3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院;铁岭县、银州区检察院也进入了全省优秀基层院的行列。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的检察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检察工作才能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只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检察工作才能有效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只有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检察工作才能赢得党和人民的信任与支持;只有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才能经得起宪法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只有坚持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并重,检察工作才能体现监督的公正与权威;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固本强基,检察工作才能筑牢长远发展的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我们还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诉讼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人员素质和履职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职业道德、纪律作风仍需强化;基础工作及硬件设施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案多人少等问题依然突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描绘了更加幸福美好的蓝图,这标志着我国进入了全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时期。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为目标,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平稳务实和谐发展,为加快建设更加幸福美好新铁岭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要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第一,强化大局意识,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为改革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第二,强化责任意识,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两抢一盗”、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探索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深化法制副校长、青少年维权岗等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强法治理念,切实提高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能力。

    第三,强化质量意识,着力惩治预防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权力集中部门和重点执法岗位的职务犯罪。加大查办商业贿赂、涉农职务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力度。注重强化对职务犯罪侦查权的内部监督,完善执法办案和廉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充分落实检务督察和人民监督员制度,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跟踪回访,减少工作的随意性,确保侦查权依法规范行使。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第四,强化公正意识,着力加强和改进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提高质量、增强实效。正确处理与其他司法机关协调配合、监督制约关系,注重监督措施运用的适当性、有效性和监督意见的跟踪落实,努力维护法制的统一与尊严。

    第五,强化使命意识,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忠诚履职、执法为民、公正执法和廉洁从检教育,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坚持从严治检,强化自身监督制约,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监督,以更加明确的方向、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开创检察工作的新局面,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