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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工作报告
    2009年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0年1月13日在铁岭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铁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顺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及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9年,全市两级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依法监督下,在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关心和帮助下,按照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检察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全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和化解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履行批捕、公诉职能,切实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72人,提起公诉1804人,办案准确率、法定时限结案率和有罪判决率均为100%。

    突出打击重点,保持严打声威。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和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准逮捕695人,提起公诉1049人,始终保持了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市检察院继续承办了省检察院交办的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较大影响的沈阳“7·01”赌博案,盘锦“3·30”、大连“6·26”违法发放贷款、骗取贷款等重特大案件,这是我市成功办理省检察院指定管辖案件最多的一年,得到了省检察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及时批捕、起诉了崔海军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7000万元案件,崔海军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严格依法、区别对待、宽严适度,注重效果。对严重刑事犯罪从快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增强打击的时效性,平均办案时限分别为4天和13天,比法定办案时限缩短了3天和17天。市检察院仅用11天就将在西丰影响恶劣的曾祥闯抢劫、强奸案提起公诉,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对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采取刑事和解等方式,不批准逮捕232人,不起诉159人。对不批捕不起诉的案件,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既体现相互制约,又注重相互配合。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予以推广,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全力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共受理举报线索、控告申诉案件531件,依法全部审查处理并及时反馈答复。扎实开展化解涉检信访积案专项活动,运用诉讼和非诉讼手段,强化源头治理,成功化解了21起沉积多年的信访疑难案件。切实关注群众切身利益,对案件申诉人确实有困难的,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解开他们思想上的疙瘩,理顺了思想情绪,恢复了正常生活,促进了社会和谐,实现了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和涉检信访零积案,为切实做好国庆60周年安保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严肃查处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有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全市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大局,不断推进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办案的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嫌疑人123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万元。

    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共查办贪污贿赂大案42件,其中百万元以上案件3件;10万元以上案件30件;5万元以上案件9件。查办给国家造成百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3件。查办县处级领导干部犯罪要案2件,继续保持了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和良好态势。

    围绕“民生工程”深入开展专项工作。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等专项工作,立案侦查相关职务犯罪案件85件89人,切实加强了政府投资安全的司法保护,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农村改革发展。

    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全市所有乡镇设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处,构建社会化大预防网络建设,积极推进检察工作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单位,促进各项法律监督职能的全面履行。对36项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全程监督,保证了重大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开展法制讲座、警示教育80次,受教育人数达2万人。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122份,全部被采纳,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进一步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全面加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4件,督促立案的高俊涛涉嫌诈骗案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追捕34人,追诉48人,追诉的李贤东盗窃案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提出抗诉11件,抗诉的杜岩峰强奸案由7年有期徒刑改判为14年有期徒刑,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权威。

    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严肃查处监管人员的违法行为,维护监管场所稳定,保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30人,对12名不符合监外执行罪犯督促予以收监执行。认真落实纠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确保了全市零超押。

    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稳步推进。提出抗诉8件,法院再审改判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7件,采纳率为97%;提出公益诉讼和督促起诉30件,保护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对不服公安、法院正确处理和裁判的申诉,耐心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法律尊严。市人大交办的邓某因房屋相邻通行权纠纷申诉案件,市检察院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及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使该案得到妥善解决,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

    四、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切实把强化内部监督放到同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监督自己,真正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一是认真抓好职务犯罪批捕权上提一级程序改革,实现了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有力监督,促进了职务犯罪侦查水平的不断提高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规范发展。二是全面推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对自行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整个讯问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及时、全面地固定证据,促进检察机关依法文明办案。三是把不立案、撤销案件作为内部监督的重点,由评审委员会评议决定,确保了案件质量。扎实推进无撤案、无错案、无违纪、无涉检有理上访活动的深入开展,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健全完善外部约束机制。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工作,深化检务公开,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探索改进说理式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不批捕、不起诉案件答疑说理制度,把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促进了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五、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显著提高。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高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集中解决了影响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在检察工作指导思想、政治方向、根本目标等重大问题上进一步统一了思想。针对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国内经济运行困难加剧的严峻形势,结合铁岭实际,及时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的意见》,对影响经济发展、破坏稳定、侵害群众利益的严重职务犯罪坚决予以查处,净化发展环境。

    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公开招录硕士研究生4人、本科生10人;加大正规化、系统化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和选送参加各类培训152人次;开展素能测试、业务竞赛,进一步提升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检察基础建设再上新台阶。全面贯彻落实中发〔2006〕11号文件精神,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得到进一步提高,检察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市检察院的“两房”建设作为市委、市政府交钥匙工程,优先予以解决,并投入使用。大力推进网络信息化建设。全市两级检察院全部建成了计算机局域网,开通了检察专线三级网,为全市检察工作的持续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昌图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努力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同时,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采取邀请视察、观摩庭审、走访座谈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对人大、政协交办的事项和案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确保了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不适应,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二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检察院办案力量不足问题依然突出。三是检察管理机制和执法保障机制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不相符合,一些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整改,切实解决。

    2010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检察工作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和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坚持“三个至上”、“四个在心中”,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认真执行《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依法监督,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人民赋予的检察权始终为人民谋利益。

    第二,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开展“诉讼监督年”活动,全面履行打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等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在理念、措施上真正融入经济建设,既当捍卫者,又当建设者,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三,始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办案,提升执法公信力。执法办案始终保持理性,坚持客观公正,慎用权力;始终以平和的态度对待群众,善于运用群众语言和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耐心听取诉求,真心解决问题、诚心接受监督;始终尊重当事人人格尊严,做到语言文明、行为文明、作风文明;始终遵循执法办案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第四,全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的根基。认真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提升执法公信力”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和曲长春等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全面加强内外部监督制约,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夯实检察工作平稳、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和本次大会决议,以创新的精神,务实的作风,崭新的风貌,扎实的工作,努力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全面发展,为新铁岭大铁岭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09年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02-13

       2010年1月13日在铁岭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铁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顺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及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9年,全市两级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依法监督下,在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关心和帮助下,按照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检察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全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和化解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履行批捕、公诉职能,切实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72人,提起公诉1804人,办案准确率、法定时限结案率和有罪判决率均为100%。

    突出打击重点,保持严打声威。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和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准逮捕695人,提起公诉1049人,始终保持了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市检察院继续承办了省检察院交办的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较大影响的沈阳“7·01”赌博案,盘锦“3·30”、大连“6·26”违法发放贷款、骗取贷款等重特大案件,这是我市成功办理省检察院指定管辖案件最多的一年,得到了省检察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及时批捕、起诉了崔海军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7000万元案件,崔海军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严格依法、区别对待、宽严适度,注重效果。对严重刑事犯罪从快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增强打击的时效性,平均办案时限分别为4天和13天,比法定办案时限缩短了3天和17天。市检察院仅用11天就将在西丰影响恶劣的曾祥闯抢劫、强奸案提起公诉,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对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采取刑事和解等方式,不批准逮捕232人,不起诉159人。对不批捕不起诉的案件,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既体现相互制约,又注重相互配合。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予以推广,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全力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共受理举报线索、控告申诉案件531件,依法全部审查处理并及时反馈答复。扎实开展化解涉检信访积案专项活动,运用诉讼和非诉讼手段,强化源头治理,成功化解了21起沉积多年的信访疑难案件。切实关注群众切身利益,对案件申诉人确实有困难的,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解开他们思想上的疙瘩,理顺了思想情绪,恢复了正常生活,促进了社会和谐,实现了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和涉检信访零积案,为切实做好国庆60周年安保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严肃查处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有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全市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大局,不断推进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办案的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嫌疑人123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万元。

    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共查办贪污贿赂大案42件,其中百万元以上案件3件;10万元以上案件30件;5万元以上案件9件。查办给国家造成百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3件。查办县处级领导干部犯罪要案2件,继续保持了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和良好态势。

    围绕“民生工程”深入开展专项工作。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等专项工作,立案侦查相关职务犯罪案件85件89人,切实加强了政府投资安全的司法保护,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农村改革发展。

    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全市所有乡镇设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处,构建社会化大预防网络建设,积极推进检察工作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单位,促进各项法律监督职能的全面履行。对36项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全程监督,保证了重大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开展法制讲座、警示教育80次,受教育人数达2万人。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122份,全部被采纳,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进一步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全面加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4件,督促立案的高俊涛涉嫌诈骗案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追捕34人,追诉48人,追诉的李贤东盗窃案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提出抗诉11件,抗诉的杜岩峰强奸案由7年有期徒刑改判为14年有期徒刑,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权威。

    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严肃查处监管人员的违法行为,维护监管场所稳定,保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30人,对12名不符合监外执行罪犯督促予以收监执行。认真落实纠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确保了全市零超押。

    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稳步推进。提出抗诉8件,法院再审改判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7件,采纳率为97%;提出公益诉讼和督促起诉30件,保护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对不服公安、法院正确处理和裁判的申诉,耐心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法律尊严。市人大交办的邓某因房屋相邻通行权纠纷申诉案件,市检察院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及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使该案得到妥善解决,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

    四、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切实把强化内部监督放到同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监督自己,真正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一是认真抓好职务犯罪批捕权上提一级程序改革,实现了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有力监督,促进了职务犯罪侦查水平的不断提高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规范发展。二是全面推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对自行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整个讯问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及时、全面地固定证据,促进检察机关依法文明办案。三是把不立案、撤销案件作为内部监督的重点,由评审委员会评议决定,确保了案件质量。扎实推进无撤案、无错案、无违纪、无涉检有理上访活动的深入开展,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健全完善外部约束机制。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工作,深化检务公开,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探索改进说理式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不批捕、不起诉案件答疑说理制度,把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促进了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五、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显著提高。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高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集中解决了影响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在检察工作指导思想、政治方向、根本目标等重大问题上进一步统一了思想。针对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国内经济运行困难加剧的严峻形势,结合铁岭实际,及时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的意见》,对影响经济发展、破坏稳定、侵害群众利益的严重职务犯罪坚决予以查处,净化发展环境。

    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公开招录硕士研究生4人、本科生10人;加大正规化、系统化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和选送参加各类培训152人次;开展素能测试、业务竞赛,进一步提升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检察基础建设再上新台阶。全面贯彻落实中发〔2006〕11号文件精神,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得到进一步提高,检察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市检察院的“两房”建设作为市委、市政府交钥匙工程,优先予以解决,并投入使用。大力推进网络信息化建设。全市两级检察院全部建成了计算机局域网,开通了检察专线三级网,为全市检察工作的持续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昌图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努力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同时,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采取邀请视察、观摩庭审、走访座谈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对人大、政协交办的事项和案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确保了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不适应,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二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检察院办案力量不足问题依然突出。三是检察管理机制和执法保障机制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不相符合,一些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整改,切实解决。

    2010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检察工作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和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坚持“三个至上”、“四个在心中”,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认真执行《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依法监督,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人民赋予的检察权始终为人民谋利益。

    第二,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开展“诉讼监督年”活动,全面履行打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等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在理念、措施上真正融入经济建设,既当捍卫者,又当建设者,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三,始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办案,提升执法公信力。执法办案始终保持理性,坚持客观公正,慎用权力;始终以平和的态度对待群众,善于运用群众语言和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耐心听取诉求,真心解决问题、诚心接受监督;始终尊重当事人人格尊严,做到语言文明、行为文明、作风文明;始终遵循执法办案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第四,全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的根基。认真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提升执法公信力”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和曲长春等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全面加强内外部监督制约,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夯实检察工作平稳、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和本次大会决议,以创新的精神,务实的作风,崭新的风貌,扎实的工作,努力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全面发展,为新铁岭大铁岭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