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9日在铁岭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铁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顺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及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全市检察工作回顾
2004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依法监督下,在市政府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关心和帮助下,按照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通过的检察工作安排,坚持以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保障铁岭发展为己任,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和发展。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把营造铁岭安定和谐的发展环境作为首要任务,依法准确、有力地惩治刑事犯罪,五年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6636人,提起公诉10029人,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了经济发展。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杀人、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嫌疑人998人,提起公诉1231人,始终保持了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促进了全市社会治安状况的不断好转。在这一时期,市检察院先后承办了省委和省检察院交办的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很大影响的盘锦“8·29”、海城“1·24”、葫芦岛“1·05”、大连“1·11”和沈阳“9·05”等重特大涉黑和赌博案件,是全省办理上级交办案件数量最多的市级检察院。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71人,提起公诉181人,其中8人被判处死刑,其他被告人均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这些专案的成功办理得到了省委和省检察院的高度评价。
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共批准逮捕集资诈骗、偷税骗税等犯罪嫌疑人247人,提起公诉239人。市检察院依法起诉了犯罪数额上千万过亿元的陈书园、闫洪英、李丹凤等特大集资诈骗案和传销额达千万元的廖秀义特大传销案。集中开展了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在市场监管中失职渎职、包庇放纵经济违法犯罪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8人,努力营造规范有序、依法运行的市场经济环境。
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严格依法、注重效果。一方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加快办案节奏,快捕、快诉、快结。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等严重刑事犯罪的批捕、起诉平均办案时限分别为3天和12天,比法定办案时限缩短了4天和18天。对辽宁“二号公案”林德新等严重刑事案件通过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引导侦查取证,在受理侦查机关报捕后当日作出批捕决定,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另一方面,以是否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是否有利于减少犯罪,是否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为标准,对未成年人、初犯、过失犯,以及因亲友邻里纠纷、当事人达成和解的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涉案犯罪人员,可从宽的依法从宽,能挽救的尽量挽救,依法不批准逮捕680人,不起诉341人,努力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运用诉讼和非诉讼手段解决涉检信访问题,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开展了集中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专项行动、涉检信访排查化解专项工作和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986件,集体访、告急访12件,作出刑事赔偿决定9件。全市两级检察院正副检察长接待来访395人,批办案件143件,解决了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化解了一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特别是2008年奥运期间,全市两级检察院主要领导带头接待群众来访,亲自协调处理疑难信访问题,先后3次对涉检信访案件进行排查,对每起案件都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及时化解了矛盾,没有发生一起涉检赴省进京上访事件,为奥运安保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市检察院和昌图县检察院分别被最高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二)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进一步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65件52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500余万元,是前五年的2倍。
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116件,其中贪污贿赂百万元以上特大案件2件,查办县处级领导干部犯罪要案15人。市检察院先后办理了西丰县委原副书记穆玉亭、西丰县政协原副主席董开升、市房产局原局长陈洪杰和省检察院交办的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原局长史朝胜、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原副支队长魏军等犯罪要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坚决查办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深入开展了商业贿赂治理,积极预防、严肃查办“民生工程”领域职务犯罪,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以及涉农职务犯罪等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了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案件71人,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民生工程”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0人,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等渎职犯罪案件33人,净化了商业环境,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了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新农村建设。
大力提高侦破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了统一调度、上下联动、案件线索统一管理、检察资源统一配置、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的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发现问题、攻坚克难的能力。以查办零口供案件为重点难点,实施集中攻坚突破,先后查处了开原市新城街道办事处原党委书记贾永平、昌图县第五医院原院长王德仁和铁岭县招商局原局长张佩勋等零口供职务犯罪案件,3人均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有力地震慑了职务犯罪分子。
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共开展个案预防524项,系统预防82项,专项预防289项。建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提供97次涉及245个单位和436名个人的犯罪记录查询。提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748件,对棚户区改造、新城区和新农村建设提出的检察建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并责成相关部门研究落实,保证了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开展各种形式的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和咨询621次,受教育人数达13万人。市检察院同铁岭日报社、东电一公司共同举办了预防职务犯罪百题知识竞赛活动,得到了全市100多家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响应和踊跃参与,《检察日报》、《辽宁法制报》等新闻媒体均作了相关报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不断加强。共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84件、撤案68件;追加逮捕160人、追加起诉176人。市检察院依法追诉的王铁权冒名顶替李会华故意杀人案,追诉后被告人被判处死刑;开原市检察院依法追诉的刘玉波强奸、故意杀人案,追诉后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抗诉16件;对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89次,促进了司法公正。
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深入开展了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问题专项行动,监督上网通缉和重新列管脱管、漏管罪犯245人。依法监督纠正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暂予监外执行不当85人。市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铁岭监狱在押犯陈广红数罪并罚的有期徒刑实际执行刑期超过了法定最高期限4年零5个月,及时依法予以监督纠正,保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工作,没有发生超期羁押案件。依法查处了5起监管干警渎职犯罪案件,维护了监管秩序。
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不断强化。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10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1件,其中改判和调解占60%。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66件申诉案件,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既实现了司法公正,又维护了审判权威。
(四)积极稳妥地深化检察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稳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自2004年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以来,不断规范监督程序,拓宽监督范围,切实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在促进公正执法、保证办案质量等方面的作用。共有88件案件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确保了案件质量。
不断强化人权保障。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制定并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被害人诉讼权利等制度;对被错告、诬告和举报失实的当事人,实行“正名制”,及时予以澄清,辽宁电视台对我市检察机关“正名制”的经验做法进行专题报道,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
认真实施执法质量和队伍建设考评体系。按照省检察院两大考评体系的要求规范、促进、提升检察工作。市检察院专门成立了独立的案件质量管理部门,选拔了业务骨干担任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加强对案件质量的跟踪管理,有效提高了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水平。
同时,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让检察机关执法活动在阳光下运作。
(五)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和战略性任务来抓,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先后组织开展了检察工作主题、“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大学习、大讨论”等一系列教育活动,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有效解决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和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坚定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了服务大局的自觉性,检察干警的职业道德素质明显提高,检察队伍的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执法形象不断改善,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14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了以“全国模范检察干部”、“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曲长春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在全市十大杰出政法干警评选中,有3人被评为十大杰出政法干警,2人被评为十大优秀政法干警。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政策理论和检察业务工作水平,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努力提升执法理念、管理水平和领导能力,领导班子的决策力、向心力、凝聚力、感召力和战斗力显著增强。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举办各类专业化培训班30次,培训1500人次。以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和评选“十佳公诉人”等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为载体,培养了一批检察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通过学历教育,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检察干警比例从2004年初的45%上升为目前的61%,为检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智力支持。
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为契机,在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下,推进办公办案用房、信息化和科技装备建设,努力解决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基层检察院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为全市检察工作持续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总结经验,我们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保障和促进全市发展稳定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盼相比还有差距,反腐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诉讼监督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执法监督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四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经费不足、装备落后、检察官断档等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基层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夯实。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五年来全市检察工作的主要体会
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
(一)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才能不断推动检察工作与时俱进。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当代中国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检察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检察工作理清思路、适应形势、履行职责的根本方法。市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建设“和谐铁岭”的实施方案》和《关于“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思想解放活动工作实施意见》,切实在科学发展中不断提升检察工作。
(二)必须坚持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才能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向党委报告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和重要工作事项,确保检察工作服务于铁岭工作大局。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依法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坚决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完善人大代表联系制度,定期汇报检察工作,倾听意见和建议。切实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实践证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
(三)必须坚持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才能找准服务大局的立足点。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必须以法律监督职能为立足点,以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为根本,既要防止脱离检察实际空谈服务,也要避免单纯业务观点。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的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市检察院先后制定推出了五项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和六项提升铁岭发展法治环境的工作举措,有效提高了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四)必须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才能使检察工作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执法为民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宗旨,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真正体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全市检察机关先后开展了积极预防、严肃查办“民生工程”领域职务犯罪、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以及涉农职务犯罪等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五)必须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才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强化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的价值追求。只有不断用检察工作主题统一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才能有效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和公信力,才能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
五年来,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市政府的支持、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为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不竭动力。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三、对今后全市检察工作的建议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不断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务实和谐向前发展,为新铁岭大铁岭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2009年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先后对检察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深刻阐述了检察工作必须坚持的政治方向、指导思想、本质要求和目标任务,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全市检察机关一定要学习贯彻落实好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握其精髓,切实把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的亲切关怀转化为做好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始终坚持思想清醒,政治坚定,作风务实,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谋划、部署和执行,努力创造人民检察事业更加辉煌的业绩。
(二)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第一要务意识,把服务全市发展作为履行检察职责的第一要务,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严打方针,加大对黑恶势力、杀人等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切实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认真做好涉检信访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大局稳定。大力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依法查办大案要案和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案件多发的行业和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立足检察职能,着力开展对重大工程、重点行业、民生工程和新农村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切实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三)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规则和执法办案流程,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使执法规范落实到每一个执法岗位和每一个办案环节。扎实推进“无违纪、无错案、无重大责任事故、无涉检有理上访”检察院创建活动,促进干警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四)全面推进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在解决自身突出问题上下功夫、求突破、见成效,切实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和更加有力的措施,坚持不懈的把队伍建设抓紧抓好,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打造廉洁、公正、高效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全市两级检察院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下,深入落实本次人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市工作中心,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和更加扎实的作风努力开创检察工作的新局面,为保障铁岭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新铁岭大铁岭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09年1月9日在铁岭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铁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顺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及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全市检察工作回顾
2004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依法监督下,在市政府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关心和帮助下,按照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通过的检察工作安排,坚持以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保障铁岭发展为己任,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和发展。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把营造铁岭安定和谐的发展环境作为首要任务,依法准确、有力地惩治刑事犯罪,五年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6636人,提起公诉10029人,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了经济发展。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杀人、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嫌疑人998人,提起公诉1231人,始终保持了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促进了全市社会治安状况的不断好转。在这一时期,市检察院先后承办了省委和省检察院交办的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很大影响的盘锦“8·29”、海城“1·24”、葫芦岛“1·05”、大连“1·11”和沈阳“9·05”等重特大涉黑和赌博案件,是全省办理上级交办案件数量最多的市级检察院。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71人,提起公诉181人,其中8人被判处死刑,其他被告人均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这些专案的成功办理得到了省委和省检察院的高度评价。
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共批准逮捕集资诈骗、偷税骗税等犯罪嫌疑人247人,提起公诉239人。市检察院依法起诉了犯罪数额上千万过亿元的陈书园、闫洪英、李丹凤等特大集资诈骗案和传销额达千万元的廖秀义特大传销案。集中开展了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在市场监管中失职渎职、包庇放纵经济违法犯罪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8人,努力营造规范有序、依法运行的市场经济环境。
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严格依法、注重效果。一方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加快办案节奏,快捕、快诉、快结。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等严重刑事犯罪的批捕、起诉平均办案时限分别为3天和12天,比法定办案时限缩短了4天和18天。对辽宁“二号公案”林德新等严重刑事案件通过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引导侦查取证,在受理侦查机关报捕后当日作出批捕决定,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另一方面,以是否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是否有利于减少犯罪,是否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为标准,对未成年人、初犯、过失犯,以及因亲友邻里纠纷、当事人达成和解的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涉案犯罪人员,可从宽的依法从宽,能挽救的尽量挽救,依法不批准逮捕680人,不起诉341人,努力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运用诉讼和非诉讼手段解决涉检信访问题,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开展了集中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专项行动、涉检信访排查化解专项工作和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986件,集体访、告急访12件,作出刑事赔偿决定9件。全市两级检察院正副检察长接待来访395人,批办案件143件,解决了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化解了一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特别是2008年奥运期间,全市两级检察院主要领导带头接待群众来访,亲自协调处理疑难信访问题,先后3次对涉检信访案件进行排查,对每起案件都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及时化解了矛盾,没有发生一起涉检赴省进京上访事件,为奥运安保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市检察院和昌图县检察院分别被最高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二)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进一步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65件52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500余万元,是前五年的2倍。
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116件,其中贪污贿赂百万元以上特大案件2件,查办县处级领导干部犯罪要案15人。市检察院先后办理了西丰县委原副书记穆玉亭、西丰县政协原副主席董开升、市房产局原局长陈洪杰和省检察院交办的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原局长史朝胜、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原副支队长魏军等犯罪要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坚决查办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深入开展了商业贿赂治理,积极预防、严肃查办“民生工程”领域职务犯罪,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以及涉农职务犯罪等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了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案件71人,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民生工程”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0人,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等渎职犯罪案件33人,净化了商业环境,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了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新农村建设。
大力提高侦破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了统一调度、上下联动、案件线索统一管理、检察资源统一配置、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的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发现问题、攻坚克难的能力。以查办零口供案件为重点难点,实施集中攻坚突破,先后查处了开原市新城街道办事处原党委书记贾永平、昌图县第五医院原院长王德仁和铁岭县招商局原局长张佩勋等零口供职务犯罪案件,3人均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有力地震慑了职务犯罪分子。
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共开展个案预防524项,系统预防82项,专项预防289项。建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提供97次涉及245个单位和436名个人的犯罪记录查询。提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748件,对棚户区改造、新城区和新农村建设提出的检察建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并责成相关部门研究落实,保证了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开展各种形式的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和咨询621次,受教育人数达13万人。市检察院同铁岭日报社、东电一公司共同举办了预防职务犯罪百题知识竞赛活动,得到了全市100多家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响应和踊跃参与,《检察日报》、《辽宁法制报》等新闻媒体均作了相关报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不断加强。共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84件、撤案68件;追加逮捕160人、追加起诉176人。市检察院依法追诉的王铁权冒名顶替李会华故意杀人案,追诉后被告人被判处死刑;开原市检察院依法追诉的刘玉波强奸、故意杀人案,追诉后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抗诉16件;对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89次,促进了司法公正。
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深入开展了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问题专项行动,监督上网通缉和重新列管脱管、漏管罪犯245人。依法监督纠正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暂予监外执行不当85人。市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铁岭监狱在押犯陈广红数罪并罚的有期徒刑实际执行刑期超过了法定最高期限4年零5个月,及时依法予以监督纠正,保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工作,没有发生超期羁押案件。依法查处了5起监管干警渎职犯罪案件,维护了监管秩序。
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不断强化。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10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1件,其中改判和调解占60%。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66件申诉案件,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既实现了司法公正,又维护了审判权威。
(四)积极稳妥地深化检察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稳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自2004年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以来,不断规范监督程序,拓宽监督范围,切实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在促进公正执法、保证办案质量等方面的作用。共有88件案件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确保了案件质量。
不断强化人权保障。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制定并落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被害人诉讼权利等制度;对被错告、诬告和举报失实的当事人,实行“正名制”,及时予以澄清,辽宁电视台对我市检察机关“正名制”的经验做法进行专题报道,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
认真实施执法质量和队伍建设考评体系。按照省检察院两大考评体系的要求规范、促进、提升检察工作。市检察院专门成立了独立的案件质量管理部门,选拔了业务骨干担任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加强对案件质量的跟踪管理,有效提高了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水平。
同时,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让检察机关执法活动在阳光下运作。
(五)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和战略性任务来抓,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先后组织开展了检察工作主题、“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大学习、大讨论”等一系列教育活动,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有效解决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和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坚定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了服务大局的自觉性,检察干警的职业道德素质明显提高,检察队伍的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执法形象不断改善,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14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了以“全国模范检察干部”、“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曲长春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在全市十大杰出政法干警评选中,有3人被评为十大杰出政法干警,2人被评为十大优秀政法干警。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政策理论和检察业务工作水平,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努力提升执法理念、管理水平和领导能力,领导班子的决策力、向心力、凝聚力、感召力和战斗力显著增强。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举办各类专业化培训班30次,培训1500人次。以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和评选“十佳公诉人”等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为载体,培养了一批检察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通过学历教育,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检察干警比例从2004年初的45%上升为目前的61%,为检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智力支持。
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为契机,在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下,推进办公办案用房、信息化和科技装备建设,努力解决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基层检察院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为全市检察工作持续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总结经验,我们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保障和促进全市发展稳定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盼相比还有差距,反腐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诉讼监督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执法监督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四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经费不足、装备落后、检察官断档等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基层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夯实。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五年来全市检察工作的主要体会
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
(一)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才能不断推动检察工作与时俱进。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当代中国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检察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检察工作理清思路、适应形势、履行职责的根本方法。市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建设“和谐铁岭”的实施方案》和《关于“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思想解放活动工作实施意见》,切实在科学发展中不断提升检察工作。
(二)必须坚持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才能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向党委报告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和重要工作事项,确保检察工作服务于铁岭工作大局。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依法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坚决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完善人大代表联系制度,定期汇报检察工作,倾听意见和建议。切实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实践证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
(三)必须坚持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才能找准服务大局的立足点。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必须以法律监督职能为立足点,以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为根本,既要防止脱离检察实际空谈服务,也要避免单纯业务观点。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的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市检察院先后制定推出了五项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和六项提升铁岭发展法治环境的工作举措,有效提高了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四)必须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才能使检察工作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执法为民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宗旨,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真正体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全市检察机关先后开展了积极预防、严肃查办“民生工程”领域职务犯罪、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以及涉农职务犯罪等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五)必须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才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强化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的价值追求。只有不断用检察工作主题统一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才能有效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和公信力,才能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
五年来,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市政府的支持、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为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不竭动力。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三、对今后全市检察工作的建议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不断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务实和谐向前发展,为新铁岭大铁岭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2009年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先后对检察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深刻阐述了检察工作必须坚持的政治方向、指导思想、本质要求和目标任务,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全市检察机关一定要学习贯彻落实好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握其精髓,切实把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的亲切关怀转化为做好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始终坚持思想清醒,政治坚定,作风务实,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谋划、部署和执行,努力创造人民检察事业更加辉煌的业绩。
(二)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第一要务意识,把服务全市发展作为履行检察职责的第一要务,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严打方针,加大对黑恶势力、杀人等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切实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认真做好涉检信访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大局稳定。大力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依法查办大案要案和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案件多发的行业和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立足检察职能,着力开展对重大工程、重点行业、民生工程和新农村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切实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三)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规则和执法办案流程,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使执法规范落实到每一个执法岗位和每一个办案环节。扎实推进“无违纪、无错案、无重大责任事故、无涉检有理上访”检察院创建活动,促进干警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四)全面推进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在解决自身突出问题上下功夫、求突破、见成效,切实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和更加有力的措施,坚持不懈的把队伍建设抓紧抓好,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打造廉洁、公正、高效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全市两级检察院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下,深入落实本次人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市工作中心,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和更加扎实的作风努力开创检察工作的新局面,为保障铁岭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新铁岭大铁岭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