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8日在铁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张顺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及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和帮助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要求,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紧紧围绕建设新铁岭大铁岭的工作大局,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呈现出全面、协调、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截至2007年11月末,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383人,提起公诉2193人。一是突出打击重点,加快办案节奏,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型多发性犯罪,共批捕起诉此类犯罪嫌疑人1446人,平均办案时限分别为3天和12天,比法定时限缩短4天和18天。对荣少伟抢劫、杀人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刑事案件通过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引导侦查取证,做到在受理侦查机关报捕后当日批捕,在最短的时间内起诉,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促进了全市社会治安状况的进一步好转。二是严格把握证据标准,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所办案件达到了无错捕错诉、无漏捕漏诉、无无罪判决和无不诉不当的最佳效果。市检察院集中办理了省委和省检察院交办的大连“1·11”特大涉黑赌博团伙犯罪案件。该案涉案人员100多人、犯罪事实110多起、涉嫌罪名近20个,是铁岭检察机关连续第七年办理的在省内外都产生较大影响的专案,也是我市办理的第一起涉及外籍主犯的重大疑难案件。市检察院选派精兵强将,成立专案小组,南下北上行程2万多公里,审查卷宗200多册,补充、复核、固定证据350余份,撰写案卷材料110余万字,确保了公诉工作的出色完成,此案共有72人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同时,还圆满完成了省检察院交办的沈阳“9·05”非法采矿专案的批捕起诉工作,提起公诉的21名被告人全部被作出有罪判决,办案的效率和成果得到省领导的高度评价。三是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为全市经济发展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共批捕起诉偷税漏税、制假售假、传销等犯罪嫌疑人146人。市检察院及时批捕了公安部督办的刘金刚等涉嫌侵占农民土地动迁补偿款犯罪案件,依法查处并起诉了惠源集团公司总经理惠学新偷税、行贿犯罪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四是围绕争创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的目标,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采取检察长接待日、领导包案、首办责任制等有效措施,畅通人民群众的法律诉求渠道,及时处理来信来访601件次;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实现了涉检进京零上访的目标,促进了社会安定和谐。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推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开展
2007年,全市检察机关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有力地震慑了腐败分子。截至2007年11月末,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嫌疑人106人,比上年同期上升17.78%。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600万元。一是突出办案重点,集中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要案和职务犯罪大案60件,比上年同期上升42.85%,保持了良好的办案势头和力度。清河区“4·18”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县两级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带领办案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严查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依法查处行政执法部门涉嫌玩忽职守2名犯罪嫌疑人。同时,认真办理了省检察院交办的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原副支队长魏军受贿和市煤炭管理办公室原主任李凤楼挪用公款犯罪要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二是围绕保障和服务民生,扎实开展查办“民生工程”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共立案侦查涉及医疗、土地、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8件20人,涉案金额10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查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35件35人。市检察院以医药购销领域为突破口,针对不法药商采用行贿手段向医院高价推销药品、医务人员收受贿赂等热点问题,集中时间和精力,组织40余人的精干办案队伍,成功侦破了一起涉案金额高达360万元,涉案人员161人的窝案串案,现已立案侦查18人,侦查终结移送起诉9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8人,为净化全市商业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围绕职务犯罪多发行业开展系统预防65次,围绕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22项,对铁岭市市民服务中心等30项重大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了全程监督,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68件,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00余人次,为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证。市检察院对新城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提出的预防职务犯罪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采纳,取得了良好的预防效果。同时,深入机关、学校、农村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12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4万人,有效地预防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07年,全市检察机关紧紧抓住诉讼监督的薄弱环节,加大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的监督力度,诉讼监督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一是加强刑事侦查和刑事审判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6件、撤案31件;提出刑事抗诉5件;追加逮捕、起诉78人;不捕不诉166人,有效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开原市检察院在办理赵某涉嫌盗窃犯罪案件时,充分考虑犯罪嫌疑人系在校学生,并且是初犯的实际情况,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作出不捕不诉的决定,保证其到校继续学习,并派专人对其帮教回访,现赵某各方面表现良好,受到了家长和学校的一致好评。二是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共提请和提出民事行政抗诉3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对裁判正确经过对申诉人工作息诉58件,有效维护了法律的公正与权威。开原市检察院在公益诉讼方面积极探索并取得突破,依法对一起盗窃公用电信设施的犯罪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为国家挽回2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有效保护了国有财产的安全。三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共纠正违法减刑、保外就医和监外执行脱管漏管罪犯211人;全市连续第六年没有出现超期羁押案件。市检察院依法监督纠正了铁岭监狱在押犯陈广红4年前发生在外地的错判,使其被多判的4年5个月刑期得以扣除,有效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大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一是思想政治建设取得了新成效。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建立经常性教育机制,巩固和扩大教育成果。精心组织全市500多名检察干警参加省委政法委组织的统一考试,合格率为100%。同时认真开展 “作风建设年”活动,全面加强全市检察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树立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全市检察机关共有59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2007年9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隆重召开大会,追授昌图县检察院曲长春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干部”和“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并作出在全国检察系统和全省广泛开展向曲长春同志学习的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主要领导出席命名大会并作重要讲话,对全市检察机关的队伍建设给予充分肯定。二是专业化建设有了新起色。采取以案析理、庭审观摩、专家讲座等形式,培训各类检察人员380人次。共有9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公开招录25名大学生,为检察事业的蓬勃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三是领导班子建设取得了新进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决策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市检察院积极配合市委圆满完成了县区检察长换届、交流和选配工作,新一届县区检察长的平均年龄下降4岁,研究生学历占到50%以上,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学历程度和法律专业水平进一步优化。四是基层检察院建设迈上了新台阶。坚持市检察院领导联系基层和重点帮扶等工作措施,建成了计算机局域网,开通了检察专线网,加快科技强检步伐,提高了基层检察院整体创建水平。
五、深入推进检察改革,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全市检察机关紧密结合铁岭检察工作的实际,不断深化检察改革,为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了不竭地动力和源泉。一是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新选任29名人民监督员,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占80%,保证了人民监督员的广泛代表性和社会公信力。对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作撤案和不起诉处理的案件,无一例外的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确保检察机关公正、文明执法。二是深化检务公开。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设立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公开检务,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检察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三是认真实施执法质量和队伍建设考评体系。市检察院成立专门的案件质量管理处,切实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统一监督、管理和考评;选拔业务骨干担任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专门负责案件质量审查工作。在2007年全省检察机关检察业务和检察队伍建设评比中,全市两级检察院的排名均有大幅度提升。四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和试用制,一批优秀干警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为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五是全面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规范侦查讯问活动,有效保护犯罪嫌疑人的人权,提高了执法办案的公正性。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政协、人民群众监督的自觉性,主动向党委和人大报告工作,认真执行党委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人大的决议决定,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虚心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办理和改进,保证了每一项检察权的行使都顺应民意,符合民心。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对各位代表多年来对全市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2007年的工作,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新的执法理念还没有完全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实践中,一些传统的执法理念仍然影响着少数检察人员的执法行为;二是法律监督工作的力度不够,监督的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特别是高学历、专家型的人才所占的比例还比较低;四是基层检察院案件多、人员少、经费紧张等矛盾依然存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力投入新铁岭大铁岭建设。全市检察机关要站在新的起点上,把握全局看检察找准定位,立足检察想全局用心服务,把市委部署、群众意愿和职责要求有机统一起来,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和服务经济社会建设,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坚持严打方针,加强人权司法保护,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突出办案重点,提高案件质量和预防效果,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三是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强化监督意识,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薄弱环节,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切实提高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为建设新铁岭大铁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08年1月8日在铁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张顺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及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和帮助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要求,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紧紧围绕建设新铁岭大铁岭的工作大局,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呈现出全面、协调、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截至2007年11月末,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383人,提起公诉2193人。一是突出打击重点,加快办案节奏,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型多发性犯罪,共批捕起诉此类犯罪嫌疑人1446人,平均办案时限分别为3天和12天,比法定时限缩短4天和18天。对荣少伟抢劫、杀人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刑事案件通过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引导侦查取证,做到在受理侦查机关报捕后当日批捕,在最短的时间内起诉,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促进了全市社会治安状况的进一步好转。二是严格把握证据标准,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所办案件达到了无错捕错诉、无漏捕漏诉、无无罪判决和无不诉不当的最佳效果。市检察院集中办理了省委和省检察院交办的大连“1·11”特大涉黑赌博团伙犯罪案件。该案涉案人员100多人、犯罪事实110多起、涉嫌罪名近20个,是铁岭检察机关连续第七年办理的在省内外都产生较大影响的专案,也是我市办理的第一起涉及外籍主犯的重大疑难案件。市检察院选派精兵强将,成立专案小组,南下北上行程2万多公里,审查卷宗200多册,补充、复核、固定证据350余份,撰写案卷材料110余万字,确保了公诉工作的出色完成,此案共有72人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同时,还圆满完成了省检察院交办的沈阳“9·05”非法采矿专案的批捕起诉工作,提起公诉的21名被告人全部被作出有罪判决,办案的效率和成果得到省领导的高度评价。三是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为全市经济发展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共批捕起诉偷税漏税、制假售假、传销等犯罪嫌疑人146人。市检察院及时批捕了公安部督办的刘金刚等涉嫌侵占农民土地动迁补偿款犯罪案件,依法查处并起诉了惠源集团公司总经理惠学新偷税、行贿犯罪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四是围绕争创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的目标,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采取检察长接待日、领导包案、首办责任制等有效措施,畅通人民群众的法律诉求渠道,及时处理来信来访601件次;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实现了涉检进京零上访的目标,促进了社会安定和谐。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推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开展
2007年,全市检察机关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有力地震慑了腐败分子。截至2007年11月末,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嫌疑人106人,比上年同期上升17.78%。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600万元。一是突出办案重点,集中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要案和职务犯罪大案60件,比上年同期上升42.85%,保持了良好的办案势头和力度。清河区“4·18”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市、县两级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带领办案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严查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依法查处行政执法部门涉嫌玩忽职守2名犯罪嫌疑人。同时,认真办理了省检察院交办的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原副支队长魏军受贿和市煤炭管理办公室原主任李凤楼挪用公款犯罪要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二是围绕保障和服务民生,扎实开展查办“民生工程”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共立案侦查涉及医疗、土地、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8件20人,涉案金额10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查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35件35人。市检察院以医药购销领域为突破口,针对不法药商采用行贿手段向医院高价推销药品、医务人员收受贿赂等热点问题,集中时间和精力,组织40余人的精干办案队伍,成功侦破了一起涉案金额高达360万元,涉案人员161人的窝案串案,现已立案侦查18人,侦查终结移送起诉9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8人,为净化全市商业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围绕职务犯罪多发行业开展系统预防65次,围绕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22项,对铁岭市市民服务中心等30项重大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了全程监督,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68件,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00余人次,为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证。市检察院对新城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提出的预防职务犯罪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采纳,取得了良好的预防效果。同时,深入机关、学校、农村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12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4万人,有效地预防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07年,全市检察机关紧紧抓住诉讼监督的薄弱环节,加大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的监督力度,诉讼监督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一是加强刑事侦查和刑事审判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6件、撤案31件;提出刑事抗诉5件;追加逮捕、起诉78人;不捕不诉166人,有效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开原市检察院在办理赵某涉嫌盗窃犯罪案件时,充分考虑犯罪嫌疑人系在校学生,并且是初犯的实际情况,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作出不捕不诉的决定,保证其到校继续学习,并派专人对其帮教回访,现赵某各方面表现良好,受到了家长和学校的一致好评。二是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共提请和提出民事行政抗诉3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对裁判正确经过对申诉人工作息诉58件,有效维护了法律的公正与权威。开原市检察院在公益诉讼方面积极探索并取得突破,依法对一起盗窃公用电信设施的犯罪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为国家挽回2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有效保护了国有财产的安全。三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共纠正违法减刑、保外就医和监外执行脱管漏管罪犯211人;全市连续第六年没有出现超期羁押案件。市检察院依法监督纠正了铁岭监狱在押犯陈广红4年前发生在外地的错判,使其被多判的4年5个月刑期得以扣除,有效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大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一是思想政治建设取得了新成效。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建立经常性教育机制,巩固和扩大教育成果。精心组织全市500多名检察干警参加省委政法委组织的统一考试,合格率为100%。同时认真开展 “作风建设年”活动,全面加强全市检察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树立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全市检察机关共有59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2007年9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隆重召开大会,追授昌图县检察院曲长春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干部”和“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并作出在全国检察系统和全省广泛开展向曲长春同志学习的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主要领导出席命名大会并作重要讲话,对全市检察机关的队伍建设给予充分肯定。二是专业化建设有了新起色。采取以案析理、庭审观摩、专家讲座等形式,培训各类检察人员380人次。共有9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公开招录25名大学生,为检察事业的蓬勃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三是领导班子建设取得了新进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决策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市检察院积极配合市委圆满完成了县区检察长换届、交流和选配工作,新一届县区检察长的平均年龄下降4岁,研究生学历占到50%以上,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学历程度和法律专业水平进一步优化。四是基层检察院建设迈上了新台阶。坚持市检察院领导联系基层和重点帮扶等工作措施,建成了计算机局域网,开通了检察专线网,加快科技强检步伐,提高了基层检察院整体创建水平。
五、深入推进检察改革,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全市检察机关紧密结合铁岭检察工作的实际,不断深化检察改革,为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了不竭地动力和源泉。一是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新选任29名人民监督员,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占80%,保证了人民监督员的广泛代表性和社会公信力。对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作撤案和不起诉处理的案件,无一例外的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确保检察机关公正、文明执法。二是深化检务公开。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设立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公开检务,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检察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三是认真实施执法质量和队伍建设考评体系。市检察院成立专门的案件质量管理处,切实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统一监督、管理和考评;选拔业务骨干担任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专门负责案件质量审查工作。在2007年全省检察机关检察业务和检察队伍建设评比中,全市两级检察院的排名均有大幅度提升。四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和试用制,一批优秀干警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为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五是全面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规范侦查讯问活动,有效保护犯罪嫌疑人的人权,提高了执法办案的公正性。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政协、人民群众监督的自觉性,主动向党委和人大报告工作,认真执行党委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人大的决议决定,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虚心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办理和改进,保证了每一项检察权的行使都顺应民意,符合民心。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对各位代表多年来对全市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2007年的工作,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新的执法理念还没有完全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实践中,一些传统的执法理念仍然影响着少数检察人员的执法行为;二是法律监督工作的力度不够,监督的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特别是高学历、专家型的人才所占的比例还比较低;四是基层检察院案件多、人员少、经费紧张等矛盾依然存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力投入新铁岭大铁岭建设。全市检察机关要站在新的起点上,把握全局看检察找准定位,立足检察想全局用心服务,把市委部署、群众意愿和职责要求有机统一起来,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和服务经济社会建设,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坚持严打方针,加强人权司法保护,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突出办案重点,提高案件质量和预防效果,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三是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强化监督意识,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薄弱环节,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切实提高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为建设新铁岭大铁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