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5日在铁岭市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铁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 元
各位代表: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紧紧依靠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坚守政治忠诚
切实做到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坚持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自觉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前提下开展工作的习惯,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通过举办专题读书班、政治轮训等多种方式,引导干警更深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工作、破解难题,不折不扣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报告重要工作及事项60余次。扎实做好省委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持续优化政治生态,强化检察履职担当。
切实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摆在第一位。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为全年工作主线,宽严相济维护大局稳定。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567人,提起公诉1622人。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05人,起诉涉黑涉恶犯罪51人,起诉黄赌毒犯罪123人。深度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68件,采纳率为100%。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680人,适用率、量刑建议采纳率、一审服判率均达到85%以上。
切实在反腐惩恶中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检协作配合,受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6件26人,起诉21件22人,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6件6人。高质量完成中政委督办、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的“6·10”案件办理工作,引导侦查、起诉侯某某等黑社会性质组织31人,立案查处、起诉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司法工作人员5人,向被害家庭送去司法救助款15万元。办案做法作为典型案件之一,被《检察日报》报道。
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大局。坚决贯彻市委疫情防控部署,做到防疫和办案“两不误”。及时介入、引导侦查涉疫案件6件,起诉妨害公务犯罪3人。组织检察干警积极参与基层联防联控,成立应急突击队投入抗疫一线,两级院40名干警获组织部门通报表扬。
二、坚持服务大局,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中体现检察担当
助力打造诚信环境。坚决维护市场秩序,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9人,起诉105人。依法保障创新驱动发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23人。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领域管理秩序犯罪46人。依法对最高检指定管辖的“7·30”潘某某、付某操纵证券市场案提起公诉。全力协助做好金融领域不良资产清收挽损工作,提前介入案件122件,起诉19件19人,向银行、农信机构等行业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9件,协助“两行”挽回经济损失3.4亿余元。
聚力保护生态环境。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河道警长”巡河护河联动机制,与市林长办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主动融入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82人,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83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非法占用的耕地、林地102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62.5公里,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1.5万余吨。
三、厚植为民情怀,在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中践行检察初心
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4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8件。依法打击网络犯罪,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案件73件137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专项行动,为23起案件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016万余元。调兵山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依法起诉一起假借代办“养老保险”实施诈骗案件,帮助被害人追回被骗钱款,并以案为鉴开展法治宣传,提高群众反诈意识。针对老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55件。清河区检察院依申请支持一九旬老人追索赡养费,通过亲情感化、释法析理,有效化解了家庭矛盾。
用情回应解决群众诉求。做实做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以“如我在访”之心办好每一起信访案件,对580余件来信全部做到“100%”答复,妥善化解重复信访案件31件。努力化解群众“法结”“心结”,对拟不起诉、刑事申诉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331次。以“如我有难”之心深化司法救助,向80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被害人或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86.5万元。排查近3年来办理的农村地区司法救助案,向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移送救助线索210件,138户151人被相关部门纳入关怀对象。一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刑事案件,妻子将丈夫杀害,留下年仅10岁且有先天性疾病的孩子无人照管,昌图县检察院第一时间给予司法救助,并协调民政、教育部门帮助解决其监护和就学问题,用爱点燃孩子的未来和希望。
贴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从严追诉性侵、虐待未成年人等犯罪26人,依法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姜某、吴某家暴8岁男童致死案提起公诉。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20人,不起诉7人,附条件不起诉19人。向70个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发出“督促监护令”,会同妇联等部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扎实开展未成年犯“两个帮扶”,帮教、心理疏导257人次,协调技能培训、就业就学9人。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被评为辽宁省“青少年维权岗”。深入开展法治宣传,2名女检察官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宣讲团。铁岭县检察院“守护幼苗 静待花开”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
四、维护公平正义,在执法司法监督中强化检察履职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依法不批捕218人、不起诉243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43人。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监督立案92件、撤案85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60件;纠正漏捕22人、漏诉68人,书面纠正违法情形233件次;对刑事裁判提出、提请抗诉11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18人。
精准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受理民事和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68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提出、提请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0件,案件再审改变率为100%。对96件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对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被采纳326件,同比上升45.4%。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化解争议案件20件。
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部署开展“公益诉讼 护航铁岭”专项监督活动,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56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00件,提起公益诉讼15件。健全与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办理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件。聚焦寄递安全、公共安全等问题开展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8件。两级院办理的8个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千案展示”。开原市检察院“督促整治公交车安全隐患”、西丰县检察院“督促整治违规排放医疗污水”等4个案件,被评为全省公益诉讼优秀案例。
五、加强自身建设,在深化“质量建设年”中锻造检察铁军
抓实党建引领业务发展。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学习实践”“创优环境有我”“争当三个表率 建设模范机关”等活动。巩固拓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成立两级院8个“检察蓝志愿服务队”,打造“先锋检察蓝”16个品牌43个项目。“党建红”引领“检察蓝”司法救助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内刊转发。持续开展向政法英模学习活动,激励干警担当作为。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9个集体、10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深化改革优化检察管理。统筹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改革举措。推进“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建立入额院领导、检察官、检察辅助等人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定期开展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案-件比”“有罪判决率”“民事案件监督率”“诉前检察建议整改率”等核心业务指标排名全省前列。
提升素能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青年人才培养,选派10名干警到基层院、乡村、对口援疆单位挂职锻炼,招录补充检察人员18人。部署开展强化政治建设月、岗位练兵月等活动,通过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开展以赛代练、以干代训380余人次。2名干警被评为第四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2名干警荣获首届全省刑事检察综合指导业务能手。干警撰写的18篇理论文章在“辽沈法治论坛”获奖,1篇论文在全省政法系统主题征文中获特等奖。西丰县检察院创先争优成果,被推荐参选全国检察机关先进基层院“一院一品”典型案例。
正风肃纪从严管党治检。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回头看”专项活动,对精文减会、财物管理、办公用房等情况自查自纠。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身边违纪违法典型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全体检察人员自省自律,敬畏司法职业、珍惜职业荣誉。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干警如实记录报告521件。
六、自觉接受监督,在打造阳光司法中提升检察公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情况,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向市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征求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质量评查、公开听证等活动600余人次。
自觉接受履职监督。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加强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配合衔接。两级院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38次,共促提升办案质效。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监督、办案中加强衔接配合。商请司法行政机关选任新一届人民监督员51人,监督办理案件37件。举办铁岭市首届公诉人与辩护人论辩赛,持续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引入政府、高校、专家学者等第三方社会力量156人,建立检察听证员库。面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等单位,特聘检察官助理18人。深化检务公开,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发布《铁岭检察公益诉讼五周年白皮书(2017-2022)》。加强“两微一端”新媒体建设,发布信息4.1万余条。两级院33次进入全省“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排行榜前五,市检察院8次进入全国分州市排行榜前二十。16篇信息被新华社客户端、《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一类媒体刊发,3件作品在全省政法优秀新闻作品评选中获奖。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检察履职与新阶段新要求还不相适应,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效性仍需加强;司法理念更新还不到位,队伍素质能力还有差距,法律监督仍有缺位;全面管党治检存在薄弱环节,检察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认真加以解决。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对检察机关履职提出新要求。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能动履职,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铁岭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突出政治引领。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将“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
二是更加精准服务大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助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对生态环境综合司法保护力度,促进绿色发展、保障生态宜居。
三是更加有效保障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用法治力量守护民生福祉。聚焦“一老一幼”、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常态化,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做细做实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检察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
四是更加充分履行职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做优“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强化执法司法监督制约,加强对侦查、批捕、起诉、审判、刑罚执行等各办案环节的检察监督。全力推进检察一体化,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以监督实绩彰显司法公正。
五是更加严格锻造队伍。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相统一,强化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一体推进“三不”,持续筑牢拒腐防变堤坝。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真正让党放心、人民信赖。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付诸行动、见之于成效,为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铁岭贡献检察力量!
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5日在铁岭市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铁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 元
各位代表: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紧紧依靠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服务保障大局中坚守政治忠诚
切实做到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坚持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自觉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前提下开展工作的习惯,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通过举办专题读书班、政治轮训等多种方式,引导干警更深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工作、破解难题,不折不扣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报告重要工作及事项60余次。扎实做好省委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持续优化政治生态,强化检察履职担当。
切实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摆在第一位。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为全年工作主线,宽严相济维护大局稳定。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567人,提起公诉1622人。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05人,起诉涉黑涉恶犯罪51人,起诉黄赌毒犯罪123人。深度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68件,采纳率为100%。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680人,适用率、量刑建议采纳率、一审服判率均达到85%以上。
切实在反腐惩恶中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检协作配合,受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6件26人,起诉21件22人,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6件6人。高质量完成中政委督办、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的“6·10”案件办理工作,引导侦查、起诉侯某某等黑社会性质组织31人,立案查处、起诉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司法工作人员5人,向被害家庭送去司法救助款15万元。办案做法作为典型案件之一,被《检察日报》报道。
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大局。坚决贯彻市委疫情防控部署,做到防疫和办案“两不误”。及时介入、引导侦查涉疫案件6件,起诉妨害公务犯罪3人。组织检察干警积极参与基层联防联控,成立应急突击队投入抗疫一线,两级院40名干警获组织部门通报表扬。
二、坚持服务大局,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中体现检察担当
助力打造诚信环境。坚决维护市场秩序,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9人,起诉105人。依法保障创新驱动发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23人。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领域管理秩序犯罪46人。依法对最高检指定管辖的“7·30”潘某某、付某操纵证券市场案提起公诉。全力协助做好金融领域不良资产清收挽损工作,提前介入案件122件,起诉19件19人,向银行、农信机构等行业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9件,协助“两行”挽回经济损失3.4亿余元。
聚力保护生态环境。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河道警长”巡河护河联动机制,与市林长办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主动融入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82人,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83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非法占用的耕地、林地102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62.5公里,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1.5万余吨。
三、厚植为民情怀,在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中践行检察初心
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4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8件。依法打击网络犯罪,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案件73件137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专项行动,为23起案件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016万余元。调兵山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依法起诉一起假借代办“养老保险”实施诈骗案件,帮助被害人追回被骗钱款,并以案为鉴开展法治宣传,提高群众反诈意识。针对老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55件。清河区检察院依申请支持一九旬老人追索赡养费,通过亲情感化、释法析理,有效化解了家庭矛盾。
用情回应解决群众诉求。做实做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以“如我在访”之心办好每一起信访案件,对580余件来信全部做到“100%”答复,妥善化解重复信访案件31件。努力化解群众“法结”“心结”,对拟不起诉、刑事申诉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331次。以“如我有难”之心深化司法救助,向80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被害人或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86.5万元。排查近3年来办理的农村地区司法救助案,向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移送救助线索210件,138户151人被相关部门纳入关怀对象。一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刑事案件,妻子将丈夫杀害,留下年仅10岁且有先天性疾病的孩子无人照管,昌图县检察院第一时间给予司法救助,并协调民政、教育部门帮助解决其监护和就学问题,用爱点燃孩子的未来和希望。
贴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从严追诉性侵、虐待未成年人等犯罪26人,依法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姜某、吴某家暴8岁男童致死案提起公诉。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20人,不起诉7人,附条件不起诉19人。向70个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发出“督促监护令”,会同妇联等部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扎实开展未成年犯“两个帮扶”,帮教、心理疏导257人次,协调技能培训、就业就学9人。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被评为辽宁省“青少年维权岗”。深入开展法治宣传,2名女检察官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宣讲团。铁岭县检察院“守护幼苗 静待花开”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
四、维护公平正义,在执法司法监督中强化检察履职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依法不批捕218人、不起诉243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43人。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监督立案92件、撤案85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60件;纠正漏捕22人、漏诉68人,书面纠正违法情形233件次;对刑事裁判提出、提请抗诉11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18人。
精准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受理民事和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68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提出、提请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0件,案件再审改变率为100%。对96件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对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被采纳326件,同比上升45.4%。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化解争议案件20件。
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部署开展“公益诉讼 护航铁岭”专项监督活动,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56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00件,提起公益诉讼15件。健全与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办理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件。聚焦寄递安全、公共安全等问题开展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8件。两级院办理的8个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千案展示”。开原市检察院“督促整治公交车安全隐患”、西丰县检察院“督促整治违规排放医疗污水”等4个案件,被评为全省公益诉讼优秀案例。
五、加强自身建设,在深化“质量建设年”中锻造检察铁军
抓实党建引领业务发展。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学习实践”“创优环境有我”“争当三个表率 建设模范机关”等活动。巩固拓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成立两级院8个“检察蓝志愿服务队”,打造“先锋检察蓝”16个品牌43个项目。“党建红”引领“检察蓝”司法救助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内刊转发。持续开展向政法英模学习活动,激励干警担当作为。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9个集体、10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深化改革优化检察管理。统筹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改革举措。推进“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建立入额院领导、检察官、检察辅助等人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定期开展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案-件比”“有罪判决率”“民事案件监督率”“诉前检察建议整改率”等核心业务指标排名全省前列。
提升素能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青年人才培养,选派10名干警到基层院、乡村、对口援疆单位挂职锻炼,招录补充检察人员18人。部署开展强化政治建设月、岗位练兵月等活动,通过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开展以赛代练、以干代训380余人次。2名干警被评为第四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2名干警荣获首届全省刑事检察综合指导业务能手。干警撰写的18篇理论文章在“辽沈法治论坛”获奖,1篇论文在全省政法系统主题征文中获特等奖。西丰县检察院创先争优成果,被推荐参选全国检察机关先进基层院“一院一品”典型案例。
正风肃纪从严管党治检。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回头看”专项活动,对精文减会、财物管理、办公用房等情况自查自纠。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身边违纪违法典型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全体检察人员自省自律,敬畏司法职业、珍惜职业荣誉。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干警如实记录报告521件。
六、自觉接受监督,在打造阳光司法中提升检察公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情况,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向市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征求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质量评查、公开听证等活动600余人次。
自觉接受履职监督。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加强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配合衔接。两级院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38次,共促提升办案质效。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监督、办案中加强衔接配合。商请司法行政机关选任新一届人民监督员51人,监督办理案件37件。举办铁岭市首届公诉人与辩护人论辩赛,持续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引入政府、高校、专家学者等第三方社会力量156人,建立检察听证员库。面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等单位,特聘检察官助理18人。深化检务公开,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发布《铁岭检察公益诉讼五周年白皮书(2017-2022)》。加强“两微一端”新媒体建设,发布信息4.1万余条。两级院33次进入全省“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排行榜前五,市检察院8次进入全国分州市排行榜前二十。16篇信息被新华社客户端、《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一类媒体刊发,3件作品在全省政法优秀新闻作品评选中获奖。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检察履职与新阶段新要求还不相适应,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效性仍需加强;司法理念更新还不到位,队伍素质能力还有差距,法律监督仍有缺位;全面管党治检存在薄弱环节,检察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认真加以解决。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对检察机关履职提出新要求。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能动履职,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铁岭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突出政治引领。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将“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
二是更加精准服务大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助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对生态环境综合司法保护力度,促进绿色发展、保障生态宜居。
三是更加有效保障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用法治力量守护民生福祉。聚焦“一老一幼”、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常态化,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做细做实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检察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
四是更加充分履行职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做优“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强化执法司法监督制约,加强对侦查、批捕、起诉、审判、刑罚执行等各办案环节的检察监督。全力推进检察一体化,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以监督实绩彰显司法公正。
五是更加严格锻造队伍。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相统一,强化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一体推进“三不”,持续筑牢拒腐防变堤坝。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真正让党放心、人民信赖。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付诸行动、见之于成效,为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铁岭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