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们始终把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放在重要位置,多措并举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下面,小编带你一起来回顾这一年我们与代表委员的工作情况吧!
回顾一、辽宁首例当庭宣判的环境和资源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铁岭开庭审理
4月4日,铁岭市昌图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环境和资源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铁岭市昌图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在省、市两级检察机关民行部门的指导督办下,辽宁首例当庭宣判的环境和资源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全国、省、市、县四级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省、市检察院领导以及全市民行检察部门同志旁听了庭审,法院当庭作出了判决。
这一案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全国人大代表吴艳良旁听庭审后表示: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有效保护铁岭地区的生态环境,既是践行党委政府推进绿色发展新理念的措施,更是保障人民生活和生存空间的体现。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铁岭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查办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公益诉讼案件,充分履行了党中央赋予检察机关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责任。
回顾二、“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铁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
5月31日,铁岭市院、银州区院在银州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即银州区第五小学举办了主题为“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的检察开放日活动。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及第五小学师生百余人参与了此次活动。
辽宁省人大代表、铁岭市农科院研究员付连舜表示:“这次来不仅看到了检察院关爱未成年人的工作成果,也看到了学生们实际参与到了法治学习宣传活动中,还制作了法治宣传材料。”
一位人大代表赞叹道:“这一堂法治课让我受益匪浅,法治教育本就不应该高高在上,而是应当与孩子们心与心的交流。”
回顾三、铁岭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汇报
7月19日,铁岭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向市委常委会报告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背景,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批示、指示精神,最高检、省检察院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我市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工作建议。会议决定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焕秋听取汇报后作出批示:
回顾四、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庆十一、检察情”主题诵读会
9月20日,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庆十一、检察情”主题诵读会。
部分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及市政协委员受邀参加诵读会。
回顾五、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启动对铁岭监狱首次巡回检察试点工作
11月20日,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启动对铁岭监狱首次巡回检察试点工作,辽宁省人大代表受邀参加首次巡回检察工作,并对这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回顾六、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举办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暨检察开放日活动
11月22日,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举办铁岭市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暨检察开放日活动,活动邀请了省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特约检察员。
省人大代表楚艳秋认为,全市两级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有亮点、有成效,并提出三点建议:一是适应时代要求,积极吸收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等先进科技;二是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同时要争取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增强信心,树立目标,严把业务关,使公益诉讼工作在保护人民利益中发挥更大作用。
市人大代表滕成元和江盈认为,公益诉讼工作是利国利民的大事,对于法治政府的建设意义重大。建议加大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力度,多提供交流的机会和平台,使社会大众更深入了解公益诉讼,也有利于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
市政协委员鲁文茁认为,公益诉讼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影响范围很广,有利于政府机关形成依法行政的良性循环,有利于法治政府建设,是公众利益的重要救济途径。
市政协委员张淑华认为,公益保护的迫切性赋予检察机关守护公共利益的职能,检察机关也必将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省人大代表林福厚、市人大代表刘建华、市政协委员陈岩、特约检察员王丹、张静也积极发言,提出意见建议,并表示愿意发挥作用,助推公益诉讼工作发展。
回顾七、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以召开听证会方式公开审查一起国家赔偿复议案
2月21日,市院对赔偿请求人李某请求昌图县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复议一案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五人作为听证员。这次公开审查听证会,在我院尚属首次。
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以及受邀听证员均对市院以召开听证会的方式公开审查刑事申诉等案件的做法表示高度认可。
2018年,我们始终把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放在重要位置,多措并举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下面,小编带你一起来回顾这一年我们与代表委员的工作情况吧!
回顾一、辽宁首例当庭宣判的环境和资源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铁岭开庭审理
4月4日,铁岭市昌图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环境和资源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铁岭市昌图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在省、市两级检察机关民行部门的指导督办下,辽宁首例当庭宣判的环境和资源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全国、省、市、县四级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省、市检察院领导以及全市民行检察部门同志旁听了庭审,法院当庭作出了判决。
这一案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全国人大代表吴艳良旁听庭审后表示: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有效保护铁岭地区的生态环境,既是践行党委政府推进绿色发展新理念的措施,更是保障人民生活和生存空间的体现。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铁岭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查办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公益诉讼案件,充分履行了党中央赋予检察机关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责任。
回顾二、“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铁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
5月31日,铁岭市院、银州区院在银州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即银州区第五小学举办了主题为“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的检察开放日活动。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及第五小学师生百余人参与了此次活动。
辽宁省人大代表、铁岭市农科院研究员付连舜表示:“这次来不仅看到了检察院关爱未成年人的工作成果,也看到了学生们实际参与到了法治学习宣传活动中,还制作了法治宣传材料。”
一位人大代表赞叹道:“这一堂法治课让我受益匪浅,法治教育本就不应该高高在上,而是应当与孩子们心与心的交流。”
回顾三、铁岭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汇报
7月19日,铁岭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向市委常委会报告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背景,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求发批示、指示精神,最高检、省检察院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我市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工作建议。会议决定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焕秋听取汇报后作出批示:
回顾四、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庆十一、检察情”主题诵读会
9月20日,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庆十一、检察情”主题诵读会。
部分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及市政协委员受邀参加诵读会。
回顾五、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启动对铁岭监狱首次巡回检察试点工作
11月20日,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启动对铁岭监狱首次巡回检察试点工作,辽宁省人大代表受邀参加首次巡回检察工作,并对这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回顾六、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举办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暨检察开放日活动
11月22日,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举办铁岭市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暨检察开放日活动,活动邀请了省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特约检察员。
省人大代表楚艳秋认为,全市两级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有亮点、有成效,并提出三点建议:一是适应时代要求,积极吸收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等先进科技;二是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同时要争取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增强信心,树立目标,严把业务关,使公益诉讼工作在保护人民利益中发挥更大作用。
市人大代表滕成元和江盈认为,公益诉讼工作是利国利民的大事,对于法治政府的建设意义重大。建议加大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力度,多提供交流的机会和平台,使社会大众更深入了解公益诉讼,也有利于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
市政协委员鲁文茁认为,公益诉讼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影响范围很广,有利于政府机关形成依法行政的良性循环,有利于法治政府建设,是公众利益的重要救济途径。
市政协委员张淑华认为,公益保护的迫切性赋予检察机关守护公共利益的职能,检察机关也必将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省人大代表林福厚、市人大代表刘建华、市政协委员陈岩、特约检察员王丹、张静也积极发言,提出意见建议,并表示愿意发挥作用,助推公益诉讼工作发展。
回顾七、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以召开听证会方式公开审查一起国家赔偿复议案
2月21日,市院对赔偿请求人李某请求昌图县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复议一案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五人作为听证员。这次公开审查听证会,在我院尚属首次。
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以及受邀听证员均对市院以召开听证会的方式公开审查刑事申诉等案件的做法表示高度认可。